公共場所哺乳是否合適,,在世界范圍內一直是個爭論不休的話題,。有人贊成,,有人反對,。
贊成的人認為母親哺育嬰兒是神圣的,,是一件非常自然的事情,,大家應該用一種善意的眼光去看待,,而不應該用一種淫穢的眼光去想入非非,。而反對的人則認為當眾哺乳暴露女人隱私部位,,會讓他人尷尬,,甚至把它與隨地大小便相提并論,和個人素質,、社會風化掛鉤,。
雖然爭議無處不在,但美國,、英國,、加拿大、澳大利亞等歐美國家,,菲律賓,、馬來西亞等亞洲國家或地區(qū)都制定了相關的法律法規(guī)支持當眾哺乳。
紐約州早在1984年就立法支持所有形式的母乳喂養(yǎng)行為,,此后許多州紛紛本著尊重人權的原則開始支持這一行為,。
中國臺灣則規(guī)定,,公共場所哺喂母乳不應該被禁止,阻擋或驅離者最高會被罰3萬元新臺幣,。
結束語:其實,,我們已經看到了社會在一點點地進步,從不歧視公共場所喂奶到各街道路段建立喂奶室,,甚至提供喂奶衣,,那么尷尬、不便,、侵權這些難題就會迎刃而解,。那些因為工作原因選擇奶粉喂孩子、因為孩子饑餓吵鬧不得不當眾解衣,、因害怕受歧視而忍氣吞聲不敢喂奶的媽咪們,,或許因為法規(guī)的執(zhí)行和保護更有自信選擇母乳喂奶,這對小孩,、對家庭,、對社會秩序都是一種貢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