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biāo)題:竊賊低價銷贓買家疑心報警)
法制晚報訊本以為以750元的價格買到兩輛電動車占到大便宜,,卻沒想到買到了“贓車”,這就是前幾天張先生親身經(jīng)歷的事,。9月14日上午,,張先生來到北京順義區(qū)天竺派出所找到民警尋求幫助,張先生稱自己以750元購買了兩輛二手電動車,,但賣家遲遲不給原始發(fā)票,,所以他懷疑自己買的電動車來路不明,,請民警查詢是否為非法車輛,。
民警迅速趕往張先生住處現(xiàn)場,,發(fā)現(xiàn)這兩輛二手電動自行車與之前一案件中丟失的車輛十分相似。借助監(jiān)控錄像,,民警確定張先生買的兩輛二手電動自行車是已報丟失的車輛,,視頻中還能清晰地看到偷車人的正臉。
與張先生的進一步溝通中,,民警獲取了一條非常重要的線索,,賣家是張先生的同事。在張先生的協(xié)助下,,民警在某公司找到了賣電動車的賈某,,一眼就認出了偷車者賈某,當(dāng)場對他實施了控制,。
經(jīng)依法訊問,,賈某對伙同趙某和馮某盜竊電動車三起、自行車兩起的犯罪事實供認不諱,。據(jù)賈某交代,,賈某與趙某均為某公司正式工人,工作穩(wěn)定,,由于每日出行交通不便,,就想“弄”輛電動車騎。隨后他們便分頭行動,,找來了作案工具斷線鉗和萬能鑰匙,。最后看準(zhǔn)目標(biāo),在沒人的情況下,,賈某負責(zé)偷車,,趙某負責(zé)望風(fēng)。
由于作案非常順利,,二人又成功合作盜竊了兩輛電動車并以低價銷贓給同事張先生,。偷到車后,賈某還不忘在電動車上做些裝飾和改裝,,本以為神不知鬼不覺,,可以蒙騙過關(guān),但還是沒有逃過民警的偵查,。最后賈某供出曾與趙某,、馮某(某公司臨時工)一同盜竊一輛自行車。
民警確定抓捕目標(biāo)后,,立即去某公司宿舍將趙某抓捕,,隨后,馮某也在某公司剛上班時被民警抓獲,。
目前,,犯罪嫌疑人賈某(男,21歲,,河南人),、趙某(男,44歲,,河南人),,二人因涉嫌盜竊被順義警方依法刑事拘留,馮某(男,,34歲,,山西人)因涉嫌盜竊被順義警方依法治安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