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襄陽市價格主管部門對其處以5000元的罰款,。
十四,、監(jiān)利縣戶外廣告和燃氣路燈管理局擴大范圍收取城市道路占用挖掘費案
經(jīng)查,2015年1月至2017年4月期間,,該局違反《關于印發(fā)<城市道路占用挖掘收費管理辦法>的通知》(鄂建〔1994〕057號)文件規(guī)定,,擴大范圍向不屬于廣告牌占道范圍的臨街門店招牌按200元至3000元不等的標準收取城市道路占用挖掘費,,構成《湖北省價格條例》第二十一條第(二)項的違法收費行為。違規(guī)收費418500元,。
2017年,,監(jiān)利縣價格主管部門沒收其無法清退的違法所得144800元,并處以違規(guī)收費金額一倍的罰款418500元,。
十五,、羅田縣第一中學代收費不當?shù)美?/p>
經(jīng)查,該校違反湖北省物價局,、教育廳《關于進一步規(guī)范中小學服務性收費和代收費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鄂價費規(guī)〔2011〕114號)第四條“服務性收費和代收費必須堅持自愿和非營利原則……確有回扣的,,須全額返還學生”的規(guī)定,代收費結(jié)余款未退還學生,。違規(guī)收費170470元,。
2017年3月,羅田縣價格主管部門沒收其無法清退的違法所得170470元,。
(原標題為《湖北省物價局通報十五起價格違法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