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TV原本是朋友相聚言歡的地方,,因不滿朋友經常搶歌、切歌而大打出手致人輕傷,近日,江西贛州龍南縣檢察院以故意傷害罪批準逮捕犯罪嫌疑人廖某庭。
家住龍南縣城的廖某庭在縣城開了兩家煙酒商行,,2017年3月11日17時許,,廖某庭的煙酒行聚集了七八號人喝茶,,當晚,,八個人一時興起喝了四瓶白酒,。21時許,八人一起來到KTV唱歌,。李某浩因平時喜歡唱歌,,覺得輪流唱不過癮,別人唱時遂趁機加入,,不管別人是否樂意只顧大聲唱,,有時干脆將自己點的歌切換到前頭,經常連唱好幾首,,其他人則在一旁喝悶酒,。廖某庭見此很不高興,便上前推搡李某浩,,李某浩識趣讓給大家唱,,但沒過多久,李某浩又開始搶歌,、切歌,,廖某庭見此情形便走出包廂來到大廳走廊,提起角落里的滅火器再次返回包廂并朝李某浩頭上砸去,,李某浩隨即倒地,,但廖某庭持滅火器繼續(xù)對李某浩頭部進行擊打,直至被現(xiàn)場朋友勸開,。
案發(fā)后,,廖某庭逃離現(xiàn)場,9月5日其從廣州回到龍南進入自己店中時被抓獲,。經鑒定,,受害人李某浩的損傷程度為輕傷一級。
法院審查認為,,犯罪嫌疑人持兇器故意傷害他人,,致人輕傷,其行為涉嫌故意傷害罪,,案發(fā)后其為逃避法律追究潛逃半年之久,,社會危害性較大,故依法對其批準逮捕,。(綜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