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駕駛證被扣57分
駕駛證一直在自己身上,卻被扣掉超過12分,,這讓程先生十分不解:駕駛證一年不是只有12分可扣嗎,?
程先生是西安人,擁有B2駕照,。9月15日,,他突然收到一條短信,稱他的駕駛證截至9月14日已扣滿12分,,將被注銷最高準駕車型,,請他在15日內(nèi)參加滿分學(xué)習(xí)考試,并辦理降級換證業(yè)務(wù),,否則公告駕駛證停止使用,。這讓程先生有些意外,因為當時他并沒有處理交通違法,駕駛證也一直在身上,,他以為是詐騙短信,,便沒有理會。
10月16日,,程先生開車到寶雞辦事時被當?shù)亟痪瘮r住,。民警表示,系統(tǒng)提示他的駕駛證已經(jīng)被扣超分,,同時扣留了程先生的駕駛證,。事后,程先生到交警部門查詢自己駕駛證的扣分情況,,結(jié)果讓他大吃一驚,,他的駕駛證竟然被扣了57分,扣分地點在蘇州市,,而他根本沒有去過蘇州,。
程先生說,去年11月自己的駕駛證曾經(jīng)丟失過一次,,他隨后進行了補辦,。他懷疑是有人冒用他丟失的駕駛證處理交通違法。但是讓他不解的是,,一個駕駛證每年只有12分,,怎么能扣掉超過12分呢?并且他以為補辦以后丟失的駕駛證就作廢了,。
由于不解決此事自己的駕駛證就要被降級了,,10月23日,程先生專門趕到蘇州處理此事,。程先生在當?shù)亟痪块T做了筆錄,,并且與交警部門的監(jiān)控資料、簽名等證據(jù)進行了對比,,隨后就回到西安等消息,。
程先生駕駛證違法信息查詢顯示,該駕駛證曾于今年9月14日,、10月16日先后被蘇州交警和寶雞交警執(zhí)行強制措施(扣留駕照),,兩次違法行為均為在一個記分周期內(nèi)累計達到12分,并且寶雞交警出示的強制措施憑證上明確標注“實施超分違法行為”,。
10月26日,,華商報記者咨詢交警部門得知,駕駛證被扣超過12分的情況是有可能實現(xiàn)的,,比如一次交通事故中涉及多種交通違法,,會被數(shù)罪并罰累計扣分,。交警部門表示,如果市民遇到這種情況,,可以到辦理扣分的交警部門進行核實,,因為交警部門在處理交通違法時會留下簽名、影像等資料,,如果駕駛?cè)擞挟愖h,,可以向交警部門申請出示相關(guān)資料,如果證實并非本人,,可申請撤銷扣分,。對于丟失的駕駛證還能使用的問題,目前正在完善中,。
隨后,,記者致電蘇州交警了解此事,一民警表示目前仍在調(diào)查,。記者又通過查詢程先生駕駛證目前的狀態(tài)發(fā)現(xiàn),,該駕駛證的累計記分為3分,處于扣留狀態(tài),。程先生認為,,應(yīng)該是蘇州交警已將被扣除的分數(shù)撤銷。 (華商報記者 張成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