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9月27日至10月17日,負責該案的辦案組成員胡東林、楊琦,、章丹先后多次來到諸暨市看守所提審訊問徐利,,對其供述犯罪事實的真實性,有無被誘供等情況進行核查,。同時,他們審查核實了案件的全部材料,嚴格按照非法證據排除規(guī)則,,對證人證言、被害人陳述,、現場勘查筆錄,、鑒定意見、物證及相關書證等大量證據,,進行了仔細的梳理,、審查。
由于案發(fā)時間距今較為久遠,,影響犯罪事實認定的關鍵性證據是否確實充分,,證據的客觀性、合法性,、關聯性如何,,需要檢察機關細致核查。為了讓犯罪事實的細節(jié)問題得到印證,,檢察官們審閱了20年前現場拍攝的視頻資料,,從中找出答案;通過查找記錄現場勘查材料的偵查人員原始筆記本,、原始膠卷等方式,,收集現場勘查原始記錄,并引導偵查機關對材料原始狀態(tài)進行拍照固定,,確保證據來源的真實性,。
為更好地明晰控辯爭議焦點,、提高庭審效率,檢察官與徐利及辯護人,、法官舉行了庭前會議,,將所有證據一一展示,對一些瑕疵問題進行了補充解釋,。檢察官還充分聽取了辯護人的意見,。
為了更好地了解徐利的犯罪心理、作案動機等主客觀因素,,9月30日,,檢察官還專門詢問了徐利的妻子,核實徐利的生活軌跡及異常情況,,了解到了徐利的個人成長經歷,、家庭背景、性格特征等,,這也為激發(fā)徐利的懺悔起到了很好的效果,。
通過大量的前期準備工作,審查起訴工作順利進行,,徐利對所犯的罪行供認不諱,。在員額檢察官辦案組最后一次提審訊問徐利時,他在坦白罪行的同時,,更表達了自己的悔意,。正如他自己所言,“自從走上犯罪的道路,,殺人,、搶劫所犯的罪惡和獲得不義之財后,在我的內心深處,,一直處于深深的痛苦,,掙扎在人不是人鬼不是鬼的罪惡深淵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