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男子與朋友相約打鳥打死路人被批捕)
正義網(wǎng)紹興12月20日電趁夜利用熱成像儀與朋友相約打鳥,,鳥未打到卻打死一人,。日前,,浙江省紹興市上虞區(qū)人民檢察院以涉嫌過失殺人罪依法對駱某做出批準逮捕決定,,目前案件正在進一步偵查中。
2017年11月6日,,駱某與幾個朋友相約去一水庫打野味,。當晚8點多,一行人到達目的地后便用熱成像儀尋找目標,。沒過多久,,駱某通過熱成像儀發(fā)現(xiàn)10米外的田間有兩只大鳥,遂瞄準扣下了扳機,。結果田間卻傳來一聲悶哼,,一行人立刻過去勘探,發(fā)現(xiàn)一男子倒在了血泊之中,。原來,,兩名男子路過水庫時見田間雜草叢生,便想到草叢中方便一下,,沒料想一人不巧被駱某打中了前額,。一行人立刻把傷者送往了醫(yī)院,但受傷男子仍經(jīng)搶救無效死亡,。
公安機關立案偵查后,,對駱某使用的疑似槍支進行鑒定,,該槍支是以火藥為動能,利用管狀器具發(fā)射金屬彈丸的發(fā)火武器,,被認定為槍支,,具有殺傷力。犯罪嫌疑人駱某曾因犯非法持有槍支罪被刑事處罰,,但仍抱有僥幸心理而不思悔改,,最終釀成大禍,身陷囹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