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付寶年度賬單,。圖片來自支付寶截圖
原標題:“芝麻信用”服務協議,,有多少法律上的“坑”
使用螞蟻金服的服務,跟無條件授權芝麻信用獲取和使用個人信息并無必然關聯,,所以設此前提就已對消費者構成了強制,。
文|鄧學平
突然之間,,一條《小心,!支付寶年度賬單可能讓你不知不覺簽了個服務協議》的信息刷爆朋友圈。不看不知道,,一看嚇一跳,。原來支付寶年度賬單的下面,,隱藏著一個《芝麻服務協議》,并且默認勾選了同意,。此事發(fā)酵后,,芝麻信用管理公司很快發(fā)布情況說明,@支付寶轉發(fā),,向公眾致歉并表示已調整頁面,,取消默認勾選。
不過,,進一步細看這個協議,,我沉默了。我相信,,之前很多人簽過這個協議,,但實際上根本沒真正看過,即使看過,,也未必知曉意味著什么,。
▲芝麻服務協議,。圖片來自支付寶截圖
默認勾選僅從形式上就涉嫌違規(guī)
在手機支付已經逐漸取代現金支付的年代,,年末看看自己過去一年的支付賬單,是很多人不假思索的選擇,。從法律角度看,,這些支付信息是用戶自己消費、支付留下的記錄,,包含大量的個人隱私,,屬于受法律保護的公民個人信息。
支付寶只是代為存儲這些信息,,但并非這些信息的權利主體,。因此,用戶查看自己的這些信息是其天然的權利,,不需要經過支付寶同意,,更不需要附加任何額外的條件。而支付寶之外的第三方如果需要獲得并使用這些信息,,必須要經過用戶的同意和授權,。
大數據時代,用戶的這些支付信息具有極其重要的商業(yè)價值,,幾乎每個互聯網公司都求之若渴,。問題是,芝麻信用沒有循正常途徑獲得用戶授權,,而是將《芝麻服務協議》作為一個附件內置在支付寶年度賬單的首頁,,放置在極不起眼的位置并且使用小號字體,,使得一般的消費者難以察覺。它默認勾選同意,,但協議內容必須點擊才能展開,,只要用戶稍不留神或者稍有疏忽,輕滑指尖,,就可以造成用戶授權的既成事實,。
這種做法,毫無疑問違反了《民法總則》確立的誠實信用原則,。我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更是明文規(guī)定,,經營者不得借助技術手段強制交易。經營者收集,、使用消費者個人信息,,應當明示收集、使用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圍,,并經消費者同意。此處的“同意”,,應當是消費者在充分知情的基礎上,,做出的真實、自主的意思表示,。
類似《芝麻服務協議》這樣借助技術手段,,讓客戶在不知情、不經意的情況下自動“同意”,,且不論協議內容如何,,僅從形式上看,就涉嫌違反了國家工商總局《侵害消費者權益行為處罰辦法》的規(guī)定,。
▲芝麻服務協議。圖片來自支付寶截圖/cite>
《協議》簽署的前提就已對消費者構成強制
其實,,任何一個仔細看過《芝麻服務協議》條款的人,,估計都不會輕易去簽署。根據《協議》,,使用螞蟻金服的服務就等于接受協議全部內容,。但使用螞蟻金服的服務,跟無條件授權芝麻信用獲取和使用個人信息并無必然關聯,,前提就已經對消費者構成了強制,。
根據《協議》,芝麻信用可以直接向第三方提供用戶信息,且用戶無權撤銷第三方的信息查詢授權,。未來的協議變更,芝麻信用只需以公布的形式進行通知,。不用找用戶反復確認,,一次授權等于終身授權。哪怕是服務終止后,,芝麻信用仍可繼續(xù)保留和使用用戶信息,。
這哪里是什么協議,分明就是一份個人信息的“賣身契”,。僅從契約倫理上來講,,這種排除消費者權利、免除自身責任的格式條款,,不論是根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還是《合同法》,都涉嫌違法且無效,。
此外,,在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發(fā)布的《侵害消費者權益行為處罰辦法》中,第六條規(guī)定,,經營者向消費者提供有關商品或者服務的信息應當真實,、全面、準確,,不得有虛假或者引人誤解的宣傳行為,,其中第(8)項即為夸大或隱瞞所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務的數量、質量,、性能等與消費者有重大利害關系的信息誤導消費者,。
▲芝麻服務協議,。圖片來自支付寶截圖
立法和執(zhí)法都要跟得上時代變化
在過去,,個人隱私主要集中在住宅之內,主要以物理形式存儲,。是故,,非經法律授權或者當事人同意,任何人不得侵入住宅被上升為憲法規(guī)定?,F如今,,個人隱私主要以數據、信息的方式存儲,,其產生,、傳播和使用都變得網絡化、商業(yè)化。
然而,,我們的立法和執(zhí)法,,顯然還沒有跟上這樣的變化。雖然很多立法都有保護公民個人信息的立場宣示,,但在具體的保護方式,、保護手段方面卻往往付之闕如,相關職能部門也鮮有主動執(zhí)法,。這導致的現實困境是,,公民個人信息保護更多的依賴像阿里、騰訊這樣的互聯網巨頭的道德自覺,。
其實除了支付寶,,其他的APP和網站很多也同樣存在類似的問題。大數據時代,,要想擺脫信息裸奔的命運,,除了靠商家的道德自覺,更重要的是靠消費者的權利覺醒和監(jiān)管部門的強力執(zhí)法,。消費者并不傻,,所以奉勸“芝麻信用們”,還是別再給人也給自己挖坑了,。
鄧學平(京衡律師上海事務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