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到長沙的黃峻超又回到了李力紅身邊,。然而他的父母常為了他爭吵,在這樣的氛圍中,黃峻超的病情進一步加重,。
曾產生幻覺,,覺得親戚都要害他
判決書顯示,2016年6月4日凌晨5時許,,黃峻超半夜醒來,,腦子里突然出現了“我要殺了媽媽”的念頭,遂從廚房中拿出一把菜刀,,來到母親李力紅的房間,,趁著母親熟睡之際,持菜刀猛砍李力紅頭部及身體各部位幾十下,。李力紅大聲呼救并奮力反抗,,抱住黃峻超并抓住他拿刀的手。黃峻超遂停手,。
經人體損傷程度鑒定,,李力紅全身多處裂創(chuàng),左眼球裂傷,,額骨骨折,,右橈骨遠端骨折,其損傷程度構成重傷二級,。
經司法鑒定,,黃峻超診斷為精神分裂癥,在實施危害行為時具有限定(部分)刑事責任能力,。
黃峻超的嬸嬸反映,,黃峻超在2012年開始出現“幻覺”,甚至認為親戚都要害他,,他的母親從鄉(xiāng)下帶特產給他會被他丟到門外,。“在案發(fā)前黃峻超說要自殺,,為此李力紅罵了他?!?/p>
在鄰居眼中,,黃峻超是一個特別宅的人?!八匠R恢遍]門不出,,近年來幾乎沒有見到他外出過?!?/p>
母親寫諒解書,,法院從輕判決
2016年11月,黃峻超涉嫌故意殺人罪被檢察機關提起公訴。
黃峻超的律師鄒新軍告訴記者,,身中49刀,,全身縫合47處仍然躺在病床上無法自理的李力紅選擇了原諒自己的兒子,并向法院出具了書面的諒解書,,請求法院對黃峻超減輕處罰,。
本案開庭時,鄒新軍提出,,黃峻超系限制刑事責任能力人,,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
天心區(qū)法院審理認為,,黃峻超持刀故意非法剝奪他人生命,,其行為已經構成了故意殺人罪。黃峻超被診斷為精神分裂癥,,在實施危害行為時具有限定刑事責任能力,,系尚未完全喪失辨認或控制自己行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依法可以從輕處罰,。被告人黃峻超故意殺人犯罪行為時因意志以外原因未得逞,,系犯罪未遂。法院考慮到被告人黃峻超與被害人李力紅系母子關系,,被害人對其兒子在患病的情況下實施犯罪表示諒解,,對被告人黃峻超可酌情從輕處罰。
法院認為,,犯罪中止是犯罪行為人自動放棄犯罪或自動有效地防止犯罪結果的發(fā)生,,其主觀上是主動的。犯罪未遂是犯罪行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其主觀上是被動的,。黃峻超在患有精神分裂癥狀態(tài)下對其母親實施殺害,其未得逞的原因,,是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即被害人奮力反抗并抱住被告人黃峻超,抓住被告人持刀的手,,致使其沒有力氣而停止,。
最終天心區(qū)法院采納了鄒新軍的部分辯護意見,對黃峻超減輕處罰,,以黃峻超犯故意殺人罪,,判處有期徒刑四年。
原標題:山西陽泉一女子當街毆打母親警方:女子患精神分裂癥已送至精神病院新京報快訊(記者劉經宇)昨日,,一段山西陽泉一女子當街毆打母親的視頻在網絡引發(fā)關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