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3月3日,高港區(qū)檢察院向泰州市公安局高港分局發(fā)出《補充移送起訴通知書》,要求公安機關對夏建東立案偵查并移送審查起訴。9月19日,夏建東被泰州市公安局高港分局刑事拘留,9月30日被逮捕,11月9日被移送高港區(qū)檢察院審查起訴,。
經查,夏建東與曹霞春同是胡莊人,在案發(fā)后不久,曹霞春的家人通過他人的介紹找到夏建東,答應給他10萬元錢,請其幫助“擺平”這件事情,。為了得到好處費,夏建東想到了作偽證的方式。為了讓偽證看起來更加真實,他煞費苦心,在案發(fā)后不久,與他人一起到案發(fā)洗浴中心,找了一間類似的按摩房,專門點了被害人徐某做按摩,并要求被害人提供性服務,。在此過程中,拍攝了其提供的所謂賣淫嫖娼視頻,謊稱是案發(fā)當時的視頻,。而在夏建東作偽證之后,收到了曹霞春父母給予的煙酒等好處。
2017年11月20日,高港區(qū)檢察院以夏建東涉嫌偽證罪向法院提起公訴,。法院經過公開開庭審理,依法認定夏建東構成偽證罪,12月6日,以偽證罪判處其有期徒刑十個月,。夏建東當庭表示認罪服法。
此前,2017年7月7日,法院一審以強奸罪判處被告人曹霞春有期徒刑三年零六個月,。曹霞春上訴后,二審法院于同年9月4日作出維持原判的終審裁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