拱墅法院
已將李某列入被執(zhí)行人
但是,目前拱墅區(qū)法院執(zhí)行的不是這筆錢,。2009年,,李某曾給張華在天都城買了套房子,房子登記在張華名下,。買好房子數月后,,李某就拿這套房產向某典當行抵押借款用于生意周轉。如今壓在張華身上的債務就來自于這次借款,。
當年,,張華的房產被李某抵押給典當公司借款150萬元,,房產在張華名下,,所以張華成了主借人,,李某反倒是擔保人。之后,,所謂的“周轉”有去無回,。張華被典當公司以民間借貸糾紛告上法院。2015年,,恰逢樓市低迷,,法院將張華的房子拍得86萬元作為債務執(zhí)行,還有60余萬債務一直延續(xù)到現在,。
去年,,張華出獄,典當公司和張華一起到拱墅法院處理債務,。
當時正好是7月份,,張華哭著對法官說,我虧欠兒子太多太多,,現在是暑假,,我想給他做飯洗衣服。執(zhí)行法官報請領導同意后,,跟張華約好兩個月后見,。8月31日,張華如約而至,。
劉法官對張華說,,案子在我們這里,一定會執(zhí)行下去,,你的困難我們也看到了,,希望你能通過自己的勞動把這個難關挺過去。雙方約定,,每三個月申報財產一次,。
這之后,張華總是主動前來,,這一次她對法官說:“我現在在學習中醫(yī)理療,,爭取明年九月開始每月還款?!?/p>
在接受我們采訪的時候,,張華好幾次淚奔,說“他怎么會這樣”,。
從法律上來說,,李某是這筆民間借貸的擔保人要承擔連帶責任,而事實上,這筆借款也確實都是他用的而不是張華?,F在一個女人,,沒房沒工作,人到中年,,母子疏離,,李某作為一個男人,這個時候是不是應該站出來,?
據記者了解,,拱墅法院早已將李某列入被執(zhí)行人名單,一旦掌握其下落將對其采取強制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