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晚報·看法新聞(記者張瑩編輯岳三猛)1月4日,四川遂寧市政協(xié)原主席孫志毅因受賄829萬余元,,被攀枝花中院一審判處有期徒刑10年半,。
看法新聞記者注意到,,孫志毅在工程建設(shè),、項目規(guī)劃、干部調(diào)動等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先后收受老板翟某,、女老板向瓊等10人所送財物。
其中,,當?shù)?0后干部蔡樺軍的屢次快速升遷,,均有孫志毅的“鼎力相助”。而他也因此先后7次收受和索要蔡樺軍財物,,共計121萬元,。
(孫志毅)
為任縣紀委書記,,有人花了40萬
公開資料顯示,,孫志毅出生于1957年1月,江蘇無錫人,,曾在四川自貢作知青,,此后便在自貢工作了29年,。2006年12月起擔任遂寧市委常委、市委副書記,、市紀委書記等職,,2011年升為市政協(xié)主席,正廳級干部,。
2016年6月29日,,已經(jīng)臨近退休的孫志毅涉嫌嚴重違紀,接受組織調(diào)查,。次年8月22日上午,,該案在攀枝花中院公開開庭審理,今年1月4日,,其獲刑10年6個月,,并被處罰金100萬元。
判決書顯示,,孫志毅利用職務(wù)便利,,在工程建設(shè),、項目規(guī)劃,、干部調(diào)動等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先后多次收受翟某,、向某,、蔡某等10人所送829.44972萬元,其中索賄8次,,共計128萬元,。
看法新聞記者注意到,10人之中送錢最多的,,是一名老板,,涉案金額高達448.9萬。2009年-2012年,,孫志毅為四川雙發(fā)集團在辦理項目手續(xù),、提高容積率、協(xié)調(diào)關(guān)系,、該集團公司董事長翟某當選人大代表等方面提供幫助,。
基于此,他6次在辦公室等地收受翟某所送的遂寧4套房產(chǎn)(折現(xiàn)款220萬),、現(xiàn)金100萬元及成都1套房產(chǎn)(購房款加中介費共128萬余元),,共計448萬余元。
盧恩光行賄案一審原標題:司法部原黨組成員、政治部原主任盧恩光行賄案一審開庭2018年4月18日,,河南省安陽市中級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了司法部原黨組成員,、政治部原主任盧恩光行賄、單位行賄一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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