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鬧的年味也沒能滲透進黃迎志的馬戲團,。
自2017年9月起,,廣州動物園和民間馬戲團的“拉鋸戰(zhàn)”持續(xù)至今,。
2017年9月1日,,廣州動物園在其官網(wǎng)發(fā)出通知,,園內的“動物行為展示館”(原承租方為安徽省廣德縣馴獸雜技團)于當天起停止營業(yè),。這意味著該園經(jīng)營了24年的馬戲表演永久謝幕,,一度引發(fā)廣泛討論。
和動物園態(tài)度同樣堅決的,,是馬戲團團長黃迎志對叫停通知的拒不接受。他不同意搬離,,并堅持繼續(xù)售票表演,,表示“動物園應合理、公平地和我們談,,不是一句話讓不演就不演了”,。
雙方的僵持讓矛盾激化。動物園再度公開發(fā)聲,,指責馬戲團嚴重違反合同約定,,并按計劃開展了對馬戲團承租場館的圍蔽施工,,馬戲團的售票演出也被迫停止。即便如此,,馬戲團仍拒絕搬離,。
此后,動物園率先打破這一僵局,。澎湃新聞(www.thepaper.cn)獲得的民事訴訟狀和反訴狀表明,,2017年9月中旬,廣州動物園以馬戲團拒絕履行租賃合同約定義務,,占用場地侵權為由提起民事訴訟,。
黃迎志不服,繼而反訴,,請求法院判令動物園給予其退出租賃場地的合理時間,,動物園返還馬戲團繳納的9萬元履約保證金。據(jù)其介紹,,目前已兩次開庭審理,,尚未出判決。
2018年2月13日,,廣州動物園辦公室和業(yè)務科多位工作人員也對澎湃新聞表示,,園方和馬戲團的官司,還沒出判決結果,,至于具體開庭時間已記不清楚,。
動物園:合同期滿前多次通知撤場,馬戲團違約
廣州動物園內一處800余平的租賃場地,,是黃迎志和十幾名團員,、四十多只動物的圈子,生活,、職場幾乎全在此,。
去年動物園因合同到期叫停馬戲表演后,在9月7日開始對這一名為“動物行為展示館”的場地進行圍蔽施工,?;野咨膿醢鍖鲳^圍起,擋板內的馬戲團成了動物園內的孤島,。被圍起的場地也成了黃迎志的大本營,,甚至“戰(zhàn)場”。
馬戲團將去向何方,,團員和動物怎么安置,,未來馬戲團不再被別處接受該怎么辦?他試圖在此沖撞出一條路。
最近一次的“交鋒”是在今年1月中旬,,雙方民事訴訟的第二次開庭,。
事實上,早在2017年9月中旬,,廣州動物園已提起民事訴訟,,表示馬戲團違背誠實信用原則,拒絕履行租賃合同約定的義務,,侵犯了動物園的合法權益,。
黃迎志向澎湃新聞提供了相應訴狀材料。民事起訴狀中,,廣州動物園指出,,動物園與馬戲團(即安徽省廣德縣馴獸雜技團)于2012年9月1日簽訂《廣州動物園動物行為展示館租賃合同》。馬戲團向動物園承租園內出租面積為855平方米的場地,,租賃期限自2012年9月1日至2017年8月31日止,。
《租賃合同》寫明,“合同期滿或終止時,,乙方(即馬戲團)不得繼續(xù)經(jīng)營,,……乙方在接到甲方《合同期滿撤場通知書》后,在約定日期向甲方交回場地和固定設施,。逾期,,乙方應按合同期滿或終止前月租金的150%向甲方支付場地占用費,直至甲方收回場地之日止,?!?/p>
廣州動物園稱,在《租賃合同》期滿之前,,已多次提前通知馬戲團在合同期滿時應按時撤場的相關事宜,。
起訴狀寫明,在2017年的3月24日,,動物園已向馬戲團發(fā)出《關于<廣州動物園動物行為展示館租賃合同>到期后相關事宜的函》,,7月21日,向馬戲團發(fā)出《合同期滿撤場通知書》,,并于8月14日再次通過EMS方式寄送給馬戲團,。
據(jù)廣州動物園規(guī)劃,馬戲團承租的場館在合同期滿收回后,,將改造為非經(jīng)營性免費向廣州市民開放的科普教育場館,。
廣州動物園請求法院,判令馬戲團立即搬離清騰并將租賃場地立即返還,,馬戲團按每日1593.67元的標準,向動物園支付自9月1日起至返還場地之日的場地占用費。此外,,訴訟請求還包括判令動物園有權沒收馬戲團已繳納的履約保證金9萬元,。
馬戲團:不存在故意違約,動物安置難題致無法撤場
于2017年10月18日收到起訴通知的黃迎志,,表示不服,,繼而反訴。
2018年2月,,說起近半年前收到起訴通知一事,,黃迎志仍然顯得憤憤不平。也許是春節(jié)將近,,他越發(fā)焦慮,,往年的春節(jié)假期都是馬戲團業(yè)務最紅火的時候,今年只能“困”在動物園里成為一個“孤島”,。
反訴狀表明,,黃迎志對動物園方指其不按租賃合同約定撤場有不同看法。他認為“馬戲團與動物園在二十多年的合作中,,已經(jīng)并非簡單的租賃合同關系,,而是一種長期友好的合作關系”。
據(jù)其介紹,,1993年,,黃迎志接動物園方邀請,成為其合作伙伴,,雙方之間的合同由三年一簽,,延長為五年一簽,至今簽署了七次合同,。2012年9月1日續(xù)簽《廣州動物園動物行為展示館租賃合同》之前,,雙方簽署了《<廣州動物園動物表演場租賃合同>續(xù)期協(xié)議》作為過渡性協(xié)議。
黃迎志表示,,正是上一份合同期滿之前,,雙方簽署了過渡性協(xié)議,讓他對本期租賃合同期滿后,,同樣會由雙方簽署一份過渡期協(xié)議再簽署正式協(xié)議存在預期,。
黃迎志稱,2017年年初,,動物園方曾告知其在本期合同期滿后,,雙方會繼續(xù)合作。動物園方還在租賃合同臨近期滿時,,要求馬戲團配合對租賃場地的裝修,,并讓馬戲團墊付了大部分裝修費用。
他指出,動物園方的行為讓他認為雙方一定會續(xù)簽協(xié)議,,直至動物園在合同到期時向馬戲團發(fā)出撤場通知,。
此外,黃迎志表示,,馬戲團并不存在故意違反租賃合同而拒不撤場的違約行為,,而是有客觀原因造成無法撤出場地。
他解釋稱,,馬戲團性質特殊,,馴養(yǎng)了包括老虎和熊等四十多只國家一、二級保護動物,,另有十幾名員工,,這些動物和人員的遷離安排非一朝一夕能完成,尤其是動物的遷居需要取得林業(yè),、建設,、土地使用、環(huán)保和旅游等部門的審查批準,。
黃迎志反訴請求法院判令動物園給予其退出租賃場地的合理時間,,動物園返還馬戲團繳納的9萬元履約保證金。
此外,,馬戲團還提出,,動物園應返還馬戲團為“動物行為展示館”裝修翻新而墊付的工程款、動物園代售門票期間扣減的馬戲團門票費,,共計1236466.1元,。
據(jù)黃迎志介紹,廣州市越秀區(qū)人民法院已合并審理兩案,,并于2017年11月,、2018年1月進行了兩次庭審,目前尚未作出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