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5月19日,,蘇宏章因受賄,、行賄被判處有期徒刑14年。
《檢察風云》雜志披露,,遼寧拉票賄選案曝光后,,在組織找周連科調查核實時,,其竟矢口否認收蘇宏章購物卡和金條一事。原來,,當時他怕自己平靜的退休生活被打破,,故而極力掩蓋、回避,。
在接受紀律審查期間,,此人口頭表示積極配合調查,實則推三阻四,,說假話作偽證,,訂立攻守同盟。周連科還欺騙組織,,說已經與妻子離婚,,暗地里卻仍然縱容妻子非法斂財。
在掌握確鑿證據的基礎上,周連科很快被移送檢察機關處理,。
官方查實,,2010年至2012年,他在擔任省委宣傳部副部長和省文化廳廳長期間,,侵吞公款公物折合人民幣共計340余萬元,。
此外,從1998年至2016年,,周連科先后索取,、收受企業(yè)家張某和金礦老板梁某財物共計589萬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