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收集證據的程序出現問題,即使警方在車內搜到了槍支毒品等,,也不得作為證據,。
如果證據失效,檢方對周立波非法持有武器,、非法持有管制物品的罪名也會被撤銷,周立波則會被減輕定罪,,還有可能無罪,。
周立波案推遲庭審
原本,法官決定美國當地時間3月15日再次開庭,,對該動議做出裁決,,但周立波本人并未出席,案件也推遲至3月23日再次開庭,。
據悉,,在美國可能推遲庭審時間的原因有兩點,一種是法官時間有沖突,,另一種是代理律師無法出庭,。據媒體報道,庭審當日,,負責周立波案件的法官如期出現在法庭,,因此推遲開庭時間,可能是其代理律師的原因,。
相關法律人士對此案的判決結果并不樂觀,,指出就包括證據的程序問題提出動議屬于常見流程,而早在周立波被捕時,,警方就已經指出其“蛇形開車”,、“開車期間接打電話”,理由較為充分,。
當地時間24日上午10點,,周立波涉毒持槍案在美國紐約第十次開庭審理,據最新消息稱,,美國紐約州拿騷縣法院決定撤銷周立波涉嫌藏毒持槍案,,法官已采納撤案動議,該案將于6月4日最終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