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以下簡稱《證券法》)的有關規(guī)定,,我會對萬家文化,、龍薇傳媒等信息披露違法違規(guī)行為進行了立案調查、審理,,依法向當事人告知了作出行政處罰的事實,、理由,、依據(jù)及當事人依法享有的權利。當事人提出陳述、申辯意見并要求聽證,。應當事人萬家文化,、龍薇傳媒、孔德永,、趙薇,、黃有龍、趙政的要求,,我會舉行聽證會,,聽取了當事人及其代理人陳述和申辯。經(jīng)復核,,本案現(xiàn)已調查,、審理終結。
趙薇禁入證券市場
經(jīng)查明,,當事人存在以下違法事實:
一,、萬家文化控股權轉讓事項經(jīng)過
2016年12月23日,萬家集團與龍薇傳媒簽訂《萬好萬家集團有限公司與西藏龍薇文化傳媒有限公司之股份轉讓協(xié)議》(以下簡稱《股份轉讓協(xié)議》),,向龍薇傳媒轉讓其持有的18,500萬股萬家文化無限售條件流通股,,占萬家文化已發(fā)行股份的29.135%。本次交易完成后,,龍薇傳媒將成為萬家文化的控股股東,。股份轉讓價款合計305,990萬元,龍薇傳媒分四筆向萬家集團支付,,股份轉讓協(xié)議簽署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支付第一筆25,000萬元,;股份轉讓協(xié)議簽署之日起30個工作日內支付第二筆120,000萬元;股份過戶完成之日起30個工作日內支付第三筆120,000萬元,;股份過戶完成之日起180日內支付第四筆40,990萬元,。收購資金全部來源于龍薇傳媒自有或自籌資金。
2016年12月27日,,萬家文化公告控股權轉讓事項,。
2016年12月29日,萬家文化公告收到上海證券交易所(以下簡稱上交所)《關于對浙江萬好萬家文化股份有限公司權益變動信息披露相關事項的問詢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