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沒有駕駛證有車不能開
昨日中午,站在自己的小吃店外,,一臉無奈的廉先生道出了心中的苦悶,。他說,因為沒有駕駛證,,每天出門買菜,只好騎電動車。他指著停在邊上的汽車說:“沒辦法,,從3月15日到現(xiàn)在整整兩個月了,,老家的奶奶現(xiàn)在生了病,我想回去看看老人家,,有個車還能方便些,,可現(xiàn)在駕駛證還在長安交警隊扣著呢,我有車不能開,,一次一次去長安交警大隊還去過交管局,,但是一直沒有結果,我到底該怎么辦,?”廉先生蹲在地上,,拍著自己的頭,一聲嘆息,。
市交管局法制處:可以走行政復議
昨日16時許,,記者聯(lián)系了長安區(qū)交警大隊,一位工作人員稱,,廉先生的“違法”資料已經(jīng)上報到市交管局法制處了,,具體情況需要向法制處了解。接著記者通過電話聯(lián)系上市交管局法制處,,工作人員稱,,廉先生如確實只是用白酒漱口,而沒有“飲酒后駕駛”,,并在規(guī)定的時間做了抽血檢測,,血液顯示正常的,則可以走行政復議相關程序,,取回駕駛證,,但需要和長安交警大隊溝通,由大隊來做好善后工作,。
非特殊情況下扣押不超過30天
河北北方國立律師事務所姚驍雄律師認為:扣押駕駛證是交警的基本職權行為,,但這并不意味著交警可以隨意行使該項職權?!兜缆方煌ò踩`法行為處理程序規(guī)定》第23條明確規(guī)定,,擬接受該項強制措施的當事人有相應的知情權,并有權利提出陳述和抗辯,,其陳述的事實理由或證據(jù)成立的,,應當采納。
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強制法》第25條規(guī)定,,非特殊情況下扣押期限不得超過30日,。該法第28條規(guī)定,,當事人沒有違法行為的,應當及時解除查封扣押,。
針對市民廉先生的情況,,血樣化驗結果顯示指標正常的情況下,該項檢測結果就成為廉先生沒有飲酒開車的有力證據(jù),,交警部門應當及時解除扣押駕駛證,。廉先生多次向交警隊尋求解決無果的情況下,可以向法院起訴撤銷該項強制措施并要求合理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