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過擴大偵查范圍,,民警很快發(fā)現(xiàn),,5月20日中午,,余某的銀行卡還收到一筆49900多元的轉(zhuǎn)賬匯款,。面對重重疑點,偵辦民警立即對余某展開審訊,。
據(jù)余某交代,,其于5月20日以帶孩子來鄭州游玩為由,將孩子以5萬元的價格賣給他人,,并于當天下午就將賣孩子所得揮霍掉6000元,,用于購買化妝品等物品。
事后報警欺騙家人制造孩子丟失假象
至于事后為啥選擇報警,,女子稱主要是怕引起家人的懷疑,。
在辦案民警的勸說下,余某以“不賣了”為由和收買孩子的嫌疑人魏某海,、李某軍再次取得聯(lián)系,,不過對方表示想要回孩子必須加1萬。辦案民警湊了1.6萬,,加上余某賣孩子剩下的錢,,湊夠6萬與魏某海等約見。當晚7時,,在經(jīng)三路,,魏某海、李某軍被抓獲,,孩子被成功解救,。
目前,犯罪嫌疑人余某,、魏某海因涉嫌拐賣兒童罪被刑事拘留,。
“在里面好好聽話,出來時,,我和孩子來接你,!”趕來鄭州的花花爸爸對妻子說。
來源:鄭州晚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