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jīng)審訊,萬某交代,,他和團(tuán)伙成員在老家專找16歲以下女孩,,并以談戀愛,、帶“女朋友”出門打工見世面為名,先后將六名未成年女孩哄騙到天津,。到津后,,以微信添加“附近的人”的方式尋找嫖客,,在女孩與嫖客發(fā)生關(guān)系后,,他們便對嫖客進(jìn)行敲詐。其中有兩名女孩不愿受辱,,不聽從萬某等人的擺布,,萬某等人就采取毆打、不給飯吃等方式虐待兩人,,最終,,兩名女孩迫于萬某淫威,只得就范,。萬某對聽話的女孩帶去飯館,、洗浴中心玩,有時還給買新衣服,;對不聽話的萬某等人就毒打,、體罰。一來二去,,幾名女孩變的很“馴服”,,淪為萬某的賺錢工具。萬某每次敲詐的金額從幾千元到幾萬元不等,。有的女孩最多時,,一天要被迫進(jìn)行十余次性交易,她們大多因此患有婦科病,,甚至有的染上性病,。
鑒于案情重大,涉及多個省市,,該案被公安部列為部級督辦案件,。在掌握大量證據(jù)后,公安西青分局迅速展開行動,,在天津市及其他多個省市抓獲嫖娼違法人員23人,。經(jīng)審理,從2017年10月至2018年2月,,以萬某和楊某為首的犯罪團(tuán)伙組織賣淫后實(shí)施敲詐勒索共計(jì)40余次,。
截至目前,萬某,、楊某等25名犯罪嫌疑人已被西青區(qū)人民檢察院依法批準(zhǔn)逮捕,;吳某,、魏某等23名賣淫、嫖娼違法人員被依法予以行政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