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見,我國法律法規(guī)明確規(guī)定了行人通過橫道應該遵守的規(guī)范以及法律責任,,行人不是道路交通違法乃至交通肇事罪的法外主體,法院的判決不僅于法有據,,而且對社會具有積極的教育和警示意義,。
在我國各地,行人闖紅燈橫穿馬路的現象屢見不鮮,,雖然國家在立法上對行人過馬路的行為加以規(guī)范規(guī)制,,地方多也對此出臺了相應的法規(guī)、規(guī)章和政策性文件,,交管部門也不斷加強行人文明出行的宣傳和引導力度。然而在現實中,,毋庸諱言,在具體到處理交通事故實踐中,,則是側重于保護行人,從而間接地助長了行人隨意橫穿馬路的不正之風,。在“低頭族”玩手機過馬路的現象多發(fā)常見、頻頻引發(fā)交通事故的社會背景下,,提高行人的違法成本,,加大對此類違法犯罪行為的懲治力度,,已迫在眉睫,。
原標題:“低頭族專用通道”更像是商業(yè)噱頭低頭族專用通道近日,,一處商場設立的一條“低頭族專用通道”亮相西安街頭。消息引起熱議,,有人質疑此舉是鼓勵人們走路玩手機,有安全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