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某湘回家后,,他和父母、朋友一起,,到唐雪家,,對先前事情道歉。
道歉后,,李某湘要求唐加勇對自己被打傷的事情給個說法,。李某湘被同行人員拉回家。
持刀砸門VS帶刀反擊
時間來到2月9日凌晨1時許,,李某湘持菜刀再次到唐加勇家,,使用菜刀對唐家大門進行砍砸。李某湘的菜刀被勸阻朋友羅某坤搶走并丟掉,。
唐雪在家中聽到砸門聲,,起來到廚房,拿了一把紅色削皮刀和一把黑色刀把水果刀,,準備出門查看情況,。
唐雪打開大門上的側(cè)門后,,站在門外。
李某湘在被朋友拖拽過程中,,朝唐雪腹部踢了一腳,,唐雪上前與李某湘近身扭打在一起。打斗過程中,,唐雪先使用紅色削皮刀與李某湘打斗,。
因一直被李某湘打,唐雪換持黑色刀把水果刀,,反手握刀朝李某湘揮舞,。兩人被勸阻者拉開。李某湘往巷道外跑的過程中撲倒在地,。唐雪回到家中,。勸阻人員上前,發(fā)現(xiàn)倒在地上的李某湘受傷,。李某湘被送往醫(yī)院救治,,經(jīng)搶救無效死亡。
經(jīng)檢驗,,李某湘死因系被他人用銳器致傷右胸部,,傷及升主動脈,致急性失血性休克死亡,。
故意傷害VS正當防衛(wèi)
2月10日,,唐雪被永勝縣公安局刑事拘留。2月25日,,經(jīng)檢方批準逮捕,,目前羈押在麗江市看守所。
起訴書顯示,,警方偵查終結(jié)后,,于3月13日以涉嫌故意傷害罪移送檢方審查起訴。永勝檢方受理后,,報送麗江市檢察院審查起訴,。麗江市檢察院將此案交辦由永勝檢方辦理。此后,,因案件事實不清,,證據(jù)不足,該案曾兩次退回警方補充偵查,。警方均補查重報,。
檢方認為,唐雪與被害人李某湘發(fā)生扭打過程中,持刀故意傷害他人身體,,致人死亡,,其行為已觸犯《刑法》第234條,應以故意傷害罪追究其刑事責任,。唐雪行為具有《刑法》第二十條第二款的處罰情節(jié),,應當減輕或者免除處罰。
《刑法》第二十條第二款規(guī)定:正當防衛(wèi)明顯超過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損害的,,應當負刑事責任,,但是應當減輕或者免除處罰。
(封面新聞記者梁波,、沈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