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住建委印發(fā)復工防疫守則 復工需封閉集中管理
原標題:踐行復工防疫守則,北京不具備此條件的建設工程項目不得開復工
昨天,,市住建委印發(fā)《關于進一步加強疫情防控保障建設工程安全有序復工的通知》,,明確自2月10日起,全市房屋建筑與市政基礎設施建設工程只有具備封閉集中管理條件方可以復工,。
不具備封閉式集中管理的工程項目不得復工或開工建設,。
復工需封閉集中管理
從今天起,是否具備封閉集中管理條件,,將成為本市在建工程能否復工的一個先決條件,。
市住建委印發(fā)的《關于進一步加強疫情防控保障建設工程安全有序復工的通知》規(guī)定,自2月10日起,,全市房屋建筑與市政基礎設施建設工程在確保各項疫情防控措施落實到位,,施工現(xiàn)場具備封閉集中管理條件,完成復工各項準備工作,,報區(qū)住房城鄉(xiāng)建設部門核查同意后,,可以復工。
不具備封閉式集中管理的工程項目不得復工或開工建設,。
勞務人員招錄“三不準”
《通知》要求,,用工單位、勞務企業(yè)招錄勞務人員時,應在當?shù)剡M行健康狀況詢問,、體溫檢查,,留存?zhèn)€人健康信息記錄,確保招錄人員健康情況良好,。
招錄勞務人員要做到“三不準”:
不準私招亂雇零散工和無健康信息的勞務人員,;
不準在項目之間無組織調配使用勞務人員,最大限度減少施工項目之間人員流動,;
不準使用按照市政府有關規(guī)定需要隔離觀察的勞務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