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資委原副部長駱玉林被提起公訴
據最高人民檢察院官方公告,原國務院國有資產監(jiān)督管理委員會副部長級官員駱玉林面臨受賄和內幕交易的指控。此案件最初由國家監(jiān)察委員會和山東省青島市公安局分別展開調查與偵查,后經最高人民檢察院指定,,交由山東省青島市人民檢察院進行審查并提起公訴,。目前,,青島市人民檢察院已正式向青島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了公訴,。
在審查起訴階段,檢察機關確保了被告駱玉林的訴訟權利,,進行了訊問,,并聽取了辯護方的意見。起訴書中指出,,駱玉林在其歷任青海省國有資產管理局局長,、青海省經濟貿易委員會及經濟委員會書記、主任,,青海省副省長,,青海省委常委,,以及國務院國有重點大型企業(yè)監(jiān)事會主席等多個重要職位期間,,利用職務之便及職權影響力,為相關單位和個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巨額財物,。同時,他作為掌握內幕信息的人士,,在關鍵的證券交易信息尚未公開前,,向他人明示進行相關交易操作,情節(jié)極為嚴重,。因此,,檢察機關認為應以受賄罪和內幕交易罪追究其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