拐賣14名兒童人販子王浩文被判死刑
6月12日下午,四川省南充市中級人民法院宣布了對王浩文等人的拐賣兒童案一審判決結(jié)果,。王浩文作為主犯,,由于涉及多項罪行,被判處死刑,,同時剝奪其政治權(quán)利終身,并沒收個人全部財產(chǎn)。王浩文早有前科,,分別在2006年和2015年因拐騙、拐賣兒童被定罪入獄,。今年4月,,法院再次認定其犯有拐賣兒童罪并判處死刑,王浩文隨即提出上訴,。案件被四川高院發(fā)回重審后,,南充市人民檢察院發(fā)現(xiàn)了王浩文更多未被追究的罪行,被確認拐賣的兒童數(shù)量從8名增加到11名,,累計達到14人,。拐賣14名兒童人販子王浩文被判死刑!
該犯罪團伙共有三名成員,,包括王浩文,、王某瓊(王浩文的情人)和胡某雄(王浩文的妻子)。三人均有犯罪記錄,,且在不同時間因拐賣兒童罪被定罪判刑,。王浩文自2001年起便從事拐騙、販賣兒童的非法活動,,給多個家庭帶來了深重的精神創(chuàng)傷和經(jīng)濟損失,。
法院審理發(fā)現(xiàn),王浩文的犯罪足跡遍布多省,,且在多次獲釋后仍繼續(xù)犯罪,,態(tài)度頑固,毫無悔意,。因此,,南充中院作出判決,,對王浩文實行數(shù)罪并罰,維持死刑原判,。同案的王某瓊和胡某雄也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及罰款,,并追繳王浩文的犯罪所得。
面對這一判決,,尋子成功的家長雷公表示,,雖然王浩文在庭上拒絕承認多數(shù)指控,甚至在鐵證面前仍矢口否認,,這激起了雷公的強烈情緒,,以至于在法庭上做出了沖動行為。雷公得知三名被告已提起上訴并不感到驚訝,,并計劃對王浩文提起民事訴訟,,象征性索賠1元,以求得正式道歉,,作為對受害家庭情感上的慰藉,。拐賣14名兒童人販子王浩文被判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