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時捷變道未打轉向燈致剮蹭擔全責
2024年6月12日,在江西寧定高速公路上發(fā)生了一起交通事故,。當時,沈某正駕駛小轎車在慢車道行駛,,由于前車眾多導致車速緩慢,她選擇向左變道以超越前車,。盡管沈某使用了轉向燈,但從行車記錄儀的視頻中可以清楚看到,,她在打燈后幾乎是立即轉動方向盤,,并且當時的車速僅為30公里/小時多一點,這與快車道后方快速駛來的大貨車形成了顯著的速度差異,。因此,,大貨車未能及時避讓,造成了追尾事故,。幸運的是,,這次事故沒有造成任何人員傷亡,只是兩輛車都有不同程度的損壞,。
面對交警判定自己負全責的結果,,沈某表示異議: “我開了轉向燈有一段時間了,并沒有忽視這個動作,?!?/p>
對此,交警不僅對她進行了批評教育,,還根據交通法規(guī)正式確認了她的全責,。
此次事件也成為了交警提醒廣大駕駛員的一個案例:不論是在高速公路還是其他普通道路上,變道超車之前必須仔細觀察目標車道的交通狀況,,并提前3到5秒開啟轉向燈以充分告知后方來車,,確保變道安全后再迅速完成操作。同樣地,在變回原車道時也應遵循這一流程,。忽視這些規(guī)則,,比如未打轉向燈即變道、打燈與變道動作幾乎同步執(zhí)行,,或是變道時車速過慢,,都將自己和其他道路使用者暴露于危險之中,大大增加了交通事故的風險,。
重型貨車路口未減速追尾致四車受損4月18日,宣城,,戴某某駕駛重型貨車行駛至下地路口追尾前方車輛,,事故造成四車不同程度受損。
2024-05-08 11:43:43貨車變道與小車相撞致四車連環(huán)追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