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6月21日,,中國司法界的一記重錘震動全球,,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國家安全部與司法部聯(lián)合發(fā)布了《關于依法懲治“臺獨”頑固分子分裂國家,、煽動分裂國家犯罪的意見》。這是中國法治建設的一座里程碑,,是對分裂國家,、煽動分裂國家犯罪行為的嚴厲打擊,是對臺海和平穩(wěn)定的有力維護,。
《意見》的出臺,,充分體現(xiàn)了習近平法治思想和新時代黨解決臺灣問題的總體方略在反對“臺獨”、促進統(tǒng)一上的具體應用,,以《反分裂國家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為依據,對“臺獨”頑固分子分裂和煽動分裂國家的犯罪行為進行了明確的界定和量刑標準的設定,,為司法機關提供了明確的指導和法律依據。
《意見》的亮點在于對“臺獨”行徑的精準打擊,,明確了分裂國家罪,、煽動分裂國家罪的具體適用場景,對“首要分子”“罪行重大”“積極參加”等關鍵角色的認定標準進行了詳盡的規(guī)定,。這無疑將有力打擊“臺獨”頑固分子的囂張氣焰,,讓其明白,任何試圖挑戰(zhàn)國家主權和領土完整的行為都將是徒勞的,,必將受到法律的嚴懲,。從重情節(jié)的強調和追訴期限的不受限制,展現(xiàn)出中國法律的剛性和決心,。與境外勢力勾結的犯罪行為,,將依法從重處罰,顯示出對內外勾結破壞國家主權,、安全行為的零容忍,。此外,《意見》也明確規(guī)定了犯罪行為連續(xù)或繼續(xù)狀態(tài)的追訴期限,,確保不遺漏任何犯罪行為,。
《意見》中的寬嚴相濟,體現(xiàn)了法治的公正與人性化,。對于愿意主動放棄分裂立場,,不再實施分裂活動,并積極消除危害后果的“臺獨”頑固分子,,《意見》提供了改過自新的機會,,這既是對犯罪者的嚴懲,,也是對悔過者的寬容,展現(xiàn)了法治的教育和挽救功能,。
6月21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國家安全部、司法部聯(lián)合發(fā)布《關于依法懲治“臺獨”頑固分子分裂國家,、煽動分裂國家犯罪的意見》,,自發(fā)布之日起施行
2024-06-21 15:07:24“兩高三部”聯(lián)合發(fā)布意見依法嚴懲“臺獨”分裂犯罪6月21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國家安全部,、司法部聯(lián)合頒布了一項重要文件,,旨在懲治“臺獨”頑固分子所從事的分裂國家及煽動分裂國家的犯罪活動
2024-06-21 15:45:415部門發(fā)布意見嚴懲臺獨分裂犯罪6月21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國家安全部和司法部共同頒布了一項關于懲治“臺獨”頑固分子的法律意見。該意見旨在打擊分裂國家及煽動分裂國家的犯罪行為,,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2024-06-21 15:42:37官方發(fā)布意見嚴懲“臺獨”分裂犯罪6月26日,,國務院臺辦例行新聞發(fā)布會上,發(fā)言人朱鳳蓮就當前兩岸關注的問題做出回應
2024-06-26 12:20:39國臺辦談懲“獨”《意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