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男子操縱“網絡水軍”被罰10萬
7月4日,杭州互聯網法院舉行了一場公開庭審,,聚焦一起涉及網絡侵權責任的民事公益訴訟案件,。此案中,公益訴訟起訴人杭州市濱江區(qū)人民檢察院指控楊某某及其所運營的傳媒公司,、網絡公司,、科技公司,,存在發(fā)布虛假信息、操控網絡水軍進行有償“轉評贊”、“直發(fā)”,、“投訴舉報”等行為,,嚴重干擾了網絡信息的真實性與市場秩序。法院最終判決四被告刪除虛假信息,、注銷上千個虛假賬號,,并在國家級媒體上公開道歉,同時賠償公益損害金共計100萬元,。杭州男子操縱“網絡水軍”被罰10萬,!
庭審現場吸引了眾多關注,包括杭州市,、區(qū)兩級的人大代表,、政協(xié)委員、政府相關部門人員,、互聯網行業(yè)代表,、學生以及各級媒體記者參與旁聽。檢察院指出,,被告方未經核實便發(fā)布或刪除信息,,以盈利為目的操縱網絡輿論,不僅破壞了網絡生態(tài),,還侵犯了公眾利益,應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被告方則在庭上承認錯誤并表達了歉意,,同意承擔賠償,。
杭州互聯網法院經過審理,,確認四被告行為違法,,破壞了網絡信息環(huán)境和市場秩序,損害了公眾的知情權和選擇權,,因此必須承擔民事侵權責任,。具體來說,,這些行為通過雇傭網絡水軍進行虛假宣傳或刪帖,,破壞了網絡信息的真實性,,對市場和社會公共利益造成了多重損害,,包括削弱公眾對網絡信息的信任度,、擾亂市場公平競爭、侵害消費者的選擇權利等,。法院強調,被告方故意制造虛假流量,,違背了誠實信用原則,,破壞網絡信息生態(tài),應受到法律制裁,。
最終,,法院支持公益訴訟起訴人的請求,,判處被告在國家級媒體上公開道歉,,刪除虛假信息,,注銷相關賬號,,并支付公益損害賠償金。被告當庭表示接受判決,。
法官特別提醒,,網絡空間雖然自由開放,但也必須遵守法律法規(guī),,任何個人或團體不得利用網絡散播虛假信息或進行流量造假,,這將嚴重損害網絡環(huán)境和社會公共利益。維護網絡空間的清朗,,需要每個人的努力,,每一次負責任的網絡行為都是對健康網絡環(huán)境的貢獻。本次判決傳遞出一個強烈信號:對網絡虛假信息和流量造假持零容忍態(tài)度,,堅決維護網絡空間的誠信與秩序,。杭州男子操縱“網絡水軍”被罰10萬!
近期,,河南新鄉(xiāng)警方成功搗毀了一特大“網絡水軍”犯罪團伙,,該團伙擁有大量“網紅”和“大V”賬號,并利用專門軟件進行批量的轉發(fā),、點贊及評論操作,,一人能操控數百賬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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