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上海一教育局工作人員受賄,,巨額財產(chǎn)來源不明,!法院判了
上海某區(qū)教育局一工作人員
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
受賄500余萬元
此外,該工作人員及其家人
名下銀行卡存在巨額存現(xiàn)情況
其中400余萬元不能說明來源
7月12日,,記者從上海市楊浦區(qū)人民法院(以下簡稱“上海楊浦法院”)獲悉,,此前,,該院公開開庭審理了一起受賄、巨額財產(chǎn)來源不明案,。
庭審現(xiàn)場上海楊浦法院供圖
2009年至2023年間,,向某某負責某區(qū)教育信息化項目招標采購和建設中負責牽頭組織并安排項目驗收工作等,在此期間,,他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多家公司賄賂款500余萬元。
2012年至2023年間,,向某某及其家庭成員名下相關銀行卡存在巨額存現(xiàn)情況,,其中400余萬元不能說明來源。
案發(fā)后,向某某在家屬幫助下共計退出違法所得548萬元,。
庭審中,,控辯雙方在審判長的主持下,就案件事實,、證據(jù)及定罪量刑問題,,進行有力舉證、質(zhì)證,,展開充分辯論,,合議庭就案件的爭議焦點進行歸納。
向某某當場認罪認罰,,并對其犯罪行為表示深刻懺悔,。
最終,經(jīng)法庭審理和合議庭評議,,上海楊浦法院以受賄罪判處向某某有期徒刑十年六個月,,剝奪政治權利一年,并處罰金人民幣一百六十萬元,,以巨額財產(chǎn)來源不明罪判處有期徒刑二年六個月,,決定執(zhí)行有期徒刑十二年,剝奪政治權利一年,,并處罰金人民幣一百六十萬元。
綜合上海楊浦法院,、澎湃新聞,、上觀新聞
一名工作人員在上海某區(qū)教育局工作期間,,利用負責教育信息化項目招標采購及建設驗收的職務之便,,為他人謀取利益,,收取了超過500萬元的賄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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