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了,!人身安全保護令可不是“一紙空文”,,如果施暴者無視禁令,將要被追究法律責任,。近日,,廣東法院對一起違反禁令案的被告人判處刑罰,被告人關某漠視法律權威,,違反禁令繼續(xù)實施暴力,,還揚言“這東西有什么用!”
本案歷經一審,、二審,,均認定被告人關某犯故意傷害罪、非法侵入住宅罪,、拒不執(zhí)行裁定罪,,數罪并罰,決定執(zhí)行有期徒刑三年,。
女方遭遇多次家暴,,最終協(xié)議離婚
2013年10月,,關某與羅某結婚?;橐鲫P系存續(xù)期間,,丈夫關某多次對妻子羅某實施辱罵、恐嚇,、毆打等家暴行為,。
2021年12月8日晚上,關某對羅某實施家暴行為,,并將羅某推下樓梯,,導致其尾椎骨骨折,構成輕傷二級,。
2023年4月間,,關某再次對羅某實施家暴行為,在此過程中毆打羅某致其右手環(huán)指骨折,,構成輕微傷,。
2023年7月,羅某與關某協(xié)議離婚,,約定關某房產等歸羅某所有,。
離婚卻“離不掉”女方遭無止境的騷擾
不料,離婚后,,關某未經羅某同意,,于2023年9月3日強行拽拉未成年女兒,用女兒的指紋打開房門,,非法入侵羅某住宅,,對躲在房間內的家庭教師鐘某不斷辱罵并砸門,直到有人報警后才離開,。
因關某與羅某離婚后,,仍多次對羅某實施騷擾、威脅行為,,羅某不堪忍受,,向法院申請人身安全保護令。
2023年9月13日,,法院發(fā)出人身安全保護令,,裁定禁止關某騷擾、跟蹤,、接觸羅某,;禁止關某進入羅某住所。
無視禁令繼續(xù)實施家暴
然而,,人身安全保護令發(fā)出后,,關某不但沒有履行,,還漠視法律權威,揚言“這東西有什么用,!”,。
短短兩周后,關某變本加厲實施更嚴重的暴力行為,。2023年9月27日,、10月24日、11月21日,,關某先后三次到羅某住所門口,,并試圖進入但未成功。
2023年11月30日,,關某再次到羅某住所門口,,趁羅某開門之際強行入侵房內,并立即拖拽羅某頭發(fā)往地上撞擊,,對羅某實施毆打,導致羅某頭部等部位受傷,,同時對羅某進行辱罵,、恐嚇,經鑒定,,羅某損傷程度構成輕微傷,。
關某被接到報案后趕到的公安人員抓獲。事后,,羅某再次向法院求助,。
“救命啊,!救命?。〔灰蛭伊恕狈ü倏吹搅_某被毆打的監(jiān)控視頻,,觸目驚心,。
關某違反人身安全保護令,如此無視法律,、漠視司法權威,,必須懲罰!法院向社區(qū)進行相應調查后,,將關某涉嫌犯罪的線索移送公安機關偵查,。
歸案后,關某如實供述了非法侵入住宅和拒不執(zhí)行裁定的主要罪行,。
近日,,經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審理查明,,依法作出如下判決:被告人關某犯故意傷害罪、非法侵入住宅罪,、拒不執(zhí)行裁定罪,,數罪并罰,決定執(zhí)行有期徒刑三年,。
關某不服提起上訴,,二審法院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經辦法官表示,,本案中,關某無視法院發(fā)出的人身安全保護令,,對前妻多次采取騷擾,、恐嚇,甚至毆打等手段,,這些公然違抗生效裁定的行為已經觸碰了司法底線,,必會受到嚴懲。
在此,,提醒廣大市民群眾:人身安全保護令作為人民法院作出的具有強制力的法律文書,,并非“一紙空文”。施暴者一旦違反人身安全保護令,,將會被訓誡,、罰款、拘留,,甚至被追究刑事責任,。
法條鏈接
《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家庭暴力法》第三十四條規(guī)定:被申請人違反人身安全保護令,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尚不構成犯罪的,人民法院應當給予訓誡,,可以根據情節(jié)輕重處以一千元以下罰款,、十五日以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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