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7日晚,,黃曉明和葉珂分手并被索要2.7億元分手費的消息登上熱搜,。次日,最初爆料此事的博主已經(jīng)刪除了相關微博,。另外,,一名曾在朋友圈發(fā)布相關內(nèi)容的網(wǎng)友也更新狀態(tài),表示之前所說只是道聽途說,,發(fā)布的信息不實,,并稱已接到律師函。
目前,,黃曉明和葉珂均未對此事做出公開回應,。
知名刑事辯護律師、河南澤槿律師事務所主任付建指出,,如果造謠屬實,,這種行為違反了《治安管理處罰法》的規(guī)定,屬于捏造事實誹謗他人,,可能面臨罰款或行政拘留等行政責任,。此外,造謠者還侵犯了明星及其女友的名譽權,,受害者有權要求停止侵害,、消除影響、恢復名譽及賠禮道歉等民事責任,。若造謠行為影響范圍廣泛且情節(jié)嚴重,,還可能構成誹謗罪。
無論是明星還是普通情侶之間,,在分手時索要分手費都沒有法律依據(jù),。但如果雙方在戀愛關系結束后自愿協(xié)商確定一方給予適當補償,則是合理的,。然而,,通過脅迫或恐嚇方式索要分手費則涉嫌敲詐勒索,屬于違法行為,。
搜狐娛樂訊 近日,有八卦媒體爆料王鶴棣給了前女友天價分手費,,并說王鶴棣很有良心,,(與前女友)相處了很多年,給的分手費可以買半套肖戰(zhàn)的房子
2024-11-28 11:23:05王大發(fā)曝王鶴棣給了前女友天價分手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