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首宗顛覆國家政權(quán)案宣判
香港“串謀顛覆國家政權(quán)罪案”19日在香港西九龍裁判法院判刑,此案是香港首宗顛覆國家政權(quán)案件,,45名反中亂港分子涉顛覆國家政權(quán)罪被判刑,。
法官宣判,戴耀廷因串謀顛覆國家政權(quán)罪被判入獄10年,。黃之鋒判囚56個月,。區(qū)諾軒判囚6年9個月。趙家賢判囚7年,。鐘錦麟判囚6年1個月,。吳政亨判囚7年3個月。
根據(jù)法官判決結(jié)果,,部分人員刑期如下:
戴耀廷判囚10年,。
黃之鋒判囚56個月。
區(qū)諾軒判囚6年9個月,。
趙家賢判囚7年,。
鐘錦麟判囚6年1個月。
吳政亨判囚7年3個月,。
譚文豪判囚50個月,。
李嘉達判囚51個月。
譚得志判囚53個月,。
胡志偉判囚53個月,。
施德來判囚79個月。
何桂藍判囚84個月,。
劉穎匡判囚53個月,。
楊岳橋判囚61個月。
陳志全判囚78個月,。
鄒家成判囚93個月,。
林卓廷判囚81個月,。
范國威判囚50個月。
呂智恒判囚51個月,。
梁國雄判囚81個月,。
林景楠判囚62個月。
柯耀林判囚79個月,。
2022年8月18日,,香港非法“初選”活動涉嫌違反香港國安法一案在西九龍裁判法院再次開庭聆訊。
當(dāng)時,,包括亂港分子戴耀廷,、黃之鋒、胡志偉等29名被告認罪,,交付香港高等法院原訟庭判刑,。他們被控一項串謀顛覆國家政權(quán)罪,即在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1月7日期間,,一同串謀,,旨在顛覆國家政權(quán),組織,、策劃,、實施或參與實施,以威脅使用武力或其他非法手段,,嚴重干擾、阻撓,、破壞香港特區(qū)政府履行職能,。
以下文章來源于國家安全部,,作者安平國家安全部.國家安全是民族復(fù)興的根基。堅持總體國家安全觀,,堅決維護國家主權(quán)、安全,、發(fā)展利益
2024-06-18 11:56:4345名反中亂港分子被裁定罪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