亂港分子被判刑
香港“串謀顛覆國家政權(quán)罪案”19日在香港西九龍裁判法院判刑,,此案是香港首宗顛覆國家政權(quán)案件,45名反中亂港分子涉顛覆國家政權(quán)罪被判刑,。
根據(jù)法官判決結(jié)果,,部分人員刑期如下:
戴耀廷判囚10年。
黃之鋒判囚56個月,。
區(qū)諾軒判囚6年9個月,。
趙家賢判囚7年。
鐘錦麟判囚6年1個月,。
吳政亨判囚7年3個月,。
譚文豪判囚50個月。
李嘉達判囚51個月,。
譚得志判囚53個月,。
胡志偉判囚53個月。
施德來判囚79個月,。
何桂藍判囚84個月,。
劉穎匡判囚53個月。
楊岳橋判囚61個月,。
陳志全判囚78個月。
鄒家成判囚93個月,。
林卓廷判囚81個月,。
范國威判囚50個月。
呂智恒判囚51個月,。
梁國雄判囚81個月,。
林景楠判囚62個月,。
柯耀林判囚79個月。
11月19日,,外交部發(fā)言人林劍主持例行記者會,。當天,香港西九龍裁判法院對首宗顛覆國家政權(quán)案件進行宣判,,45名反中亂港分子因涉顛覆國家政權(quán)罪被判刑
2024-11-19 17:27:00外交部回應45名反中亂港分子被判刑據(jù)大灣區(qū)之聲,30日香港西九龍裁判法院裁決,,14名被控“串謀顛覆國家政權(quán)罪”的反中亂港分子罪名成立,,當中包括梁國雄、黃碧云等人,。
2024-05-30 16:05:3014名反中亂港分子被裁定罪名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