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河南新鄉(xiāng),,石女士通過媒人介紹為26歲的兒子娶妻,,前后共花費近70萬元。這筆費用包括訂婚費12萬、定日子16萬,、三金6萬、購買邁騰車20萬以及擺酒席等其他開銷,。然而,,新娘并沒有登記結婚,在婚禮后不久就消失了,。石女士前往新娘老家尋找,,發(fā)現(xiàn)新娘實際年齡為33歲,并且已經(jīng)結過婚并生過孩子,。新娘的母親則表示自己沒有收到任何錢,,并稱婆家苛刻導致女兒離開,她也不清楚女兒的去向,。
律師指出,,如果女方收取了彩禮但沒有與男方共同生活,應該退還彩禮,。若多次發(fā)生類似情況,,可能構成詐騙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