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疑被當獵物遭槍殺案將開庭,。2024年1月,,湖南株洲一男子夜晚進山捕魚,疑被當成獵物遭槍擊身亡,。事發(fā)次日,,3名犯罪嫌疑人被抓獲歸案,后被檢方提起公訴,。今年1月2日,,死者兒子何先生告訴紅星新聞,已接到法院通知,,案件將于1月3日上午開庭審理,。
案發(fā)地附近,。圖據受訪者
63歲男子進山捕魚疑被當獵物槍殺
紅星新聞此前報道,何先生介紹,,2024年1月10日晚,,其63歲的父親進山捕魚。當晚,,其父出去后遲遲沒有回家,。何先生隨后開車趕回家尋找父親。次日凌晨,,何先生在山中找到父親時發(fā)現其已經死亡,,他當場報警。
警方破案后,,何先生得知,,父親疑似被打獵者當成獵物,遭槍擊身亡,。據嫌疑人在2024年3月的調解會上向何先生描述,,他們當時帶了兩條槍,在打獵時用夜視儀掃到一個活體后,,便站在車上開槍射擊,。事發(fā)時,他們中有兩個人一人開了一槍,。
紅星新聞獲取的株洲市淥口區(qū)人民檢察院株淥檢刑訴〔2024〕140號起訴書顯示,,2024年1月10日晚,劉某2攜帶1支仿健衛(wèi)八小口徑步槍和馬某到株洲市淥口區(qū)打獵,。其間,,由劉某1擔任打獵向導,文某,、馬某負責搜尋獵物,。
當晚11時許,當車輛從長遠村的山沖掉頭行駛至一轉角時,,幾人發(fā)現“獵物”,,劉某1持槍射擊兩槍,打中被害人何某,,馬某,、文某尋找獵物未果后返回車中。隨后,,四人繼續(xù)在龍?zhí)舵?zhèn)一帶的山林內使用槍支狩獵,。
次日,何某被發(fā)現已死亡。經鑒定,,被害人何某系被槍彈擊中左頸部造成頸4脊髓損傷,,導致中樞性呼吸衰竭而死亡。
2024年1月11日,,公安機關將劉某1,、文某、馬某抓獲歸案,。
3名被告人中一人有犯罪前科
株洲市淥口區(qū)人民檢察院株淥檢刑訴〔2024〕140號起訴書顯示,,因犯搶劫罪,株洲市淥口區(qū)人劉某1于2004年9月16日被株洲市蘆淞區(qū)人民法院判處有期徒刑二年,,宣告緩刑二年六個月,。因持有槍支,于2019年11月30日被處以行政拘留五日,。因犯非法持有槍支罪,,于2020年1月22日被株洲市淥口區(qū)人民法院判處有期徒刑八個月,宣告緩刑一年,。
2018年年底至2024年,劉某1多次為他人到淥口區(qū)龍?zhí)舵?zhèn)周邊的山林內打獵擔任向導,,期間曾使用槍支捕獲獵物,,湖南湘潭縣人馬某、株洲市淥口區(qū)人文某先后多次參與非法狩獵,。
2023年7至8月,,馬某從劉某2處獲得一個槍機。得到槍機后,,馬某購買了精密管,、鐵絲等物品,在該槍機上加裝了鋼管,、槍托,、導軌、瞄準鏡,,同時修復了擊針,,成功制作出一把火藥槍。2023年11月,,馬某將槍支放到劉某2的辦公室,。經鑒定,該槍支為以火藥為動力可發(fā)射金屬彈丸的槍支,。
2024年10月,,株洲市淥口區(qū)人民檢察院就何某被槍殺案向株洲市淥口區(qū)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株洲市淥口區(qū)人民檢察院認為,被告人劉某1,、馬某,、文某違反狩獵法規(guī),在禁獵區(qū),、禁獵期,,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進行狩獵,,破壞野生動物資源,,應當以非法狩獵罪追究其刑事責任;被告人馬某違反槍支管理規(guī)定,,非法制造槍支,,應當以非法制造槍支罪追究其刑事責任;被告人劉某1過失致人死亡,,應當以過失致人死亡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2025年1月2日,何先生告訴紅星新聞,,已接到法院通知,,案件將于1月3日上午開庭審理。
紅星新聞記者 胡閑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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