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7日19時30分,泰國國家警察總署技術和信息犯罪打擊中心負責人塔猜·皮塔尼拉布特上將宣布,,中國演員王星已被帶至移民警察培訓中心,進入受害者篩查流程,。之后他將被移交給中國駐泰國大使館及其家屬,以便盡快返回中國,。由于身份已經(jīng)確認,,當天不再需要進一步筆錄或詢問。
在警方公務機上,,王星講述了失聯(lián)過程,。他表示過河后并不知道自己已經(jīng)到了緬甸,直到被武裝人員押上車才意識到身處異國,。他所在的樓里至少有50人,,另一棟樓則關押著來自許多國家的人。電詐團伙要求所有人剃掉頭發(fā),,王星也不例外,。他還提到,,自己是被利用泰國著名娛樂公司的名義騙到機場的,。
王星原本計劃前往泰國作為中轉(zhuǎn)點前往第三國參加拍攝工作,卻最終被騙入緬甸,。進入緬甸后,,他被迫接受了2到3天的詐騙培訓,內(nèi)容主要涉及文字詐騙,,尚未涉及語音呼叫類或電話對話等詐騙培訓,。王星對此感到非常恐懼,,害怕如果無法獲救,,自己將被迫以詐騙同胞為生。幸運的是,,他沒有遭受身體傷害,。對于公眾關注的其左腿上的紅斑印記,,警方已確認為胎記。
王星失聯(lián)后,,其女友嘉嘉迅速向相關部門報告,。中泰兩國執(zhí)法部門立即啟動聯(lián)合調(diào)查,通過追蹤線索,,最終鎖定了王星的位置,。救援過程中情況較為兇險,執(zhí)法人員與緬甸當?shù)厝撕献?,在他們的協(xié)助下成功解救了王星,。救援團隊當時鎖定了兩處關押場所,第一處發(fā)現(xiàn)10名中國公民,,第二處發(fā)現(xiàn)50名中國公民,,王星正是在第二處被解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