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女子互換身份19年,!1995年,同村人李某某的父母借走了曹艷娥的戶口簿,。李某某用曹艷娥的戶籍報考中專,,畢業(yè)后成為計生委的編制人員。2014年,,綏化市公安局北林分局調查后認定,,曹艷娥和李某某二人相互冒用對方姓名是雙方監(jiān)護人造成的,,并簽發(fā)了恢復雙方真實戶口的意見函,,互換了雙方戶口,。
2020年,曹艷娥將此事曝光,,李某某被北林區(qū)衛(wèi)健局停職調查,,并于同年11月受到行政警告處分。之后,,李某某恢復了工作,。2021年9月,曹艷娥對李某某提起人格權糾紛案,,但其訴訟請求被法院駁回,。曹艷娥表示將繼續(xù)上訴。
曹艷娥是黑龍江省綏化市北林區(qū)新華鄉(xiāng)人,,生于1978年6月,。1995年,,李某某的父母借用了她的戶口簿,,承諾幾天就歸還,。李某某用曹艷娥的戶口信息報名中專后,又將其戶口遷至山東泰安,,繼續(xù)以“曹艷娥”的身份完成學業(yè),。畢業(yè)后,李某某被分配到原綏化市北林區(qū)計生委工作,,持戶口遷移證將戶口從山東泰安遷回綏化市,。
曹艷娥和家人多次要求李家人歸還戶口簿,但直到2004年和2008年才得到部分回應,。2004年,,李家人將李某某的一代身份證交給曹艷娥;2008年,,曹艷娥因病入院需完善住院信息,,李家人將李某某的戶口簿交給了她。曹艷娥稱,,她被迫變成了“李某某”,,在生活中遇到許多不便。2009年,,她與丈夫登記結婚時,,結婚證上的姓名只能是李某某;2014年實行實名購票后,,她出行也只能使用含有“李某某”姓名,、住址的身份證。
曹艷娥現(xiàn)在擁有兩張身份證,,其中一張名為曹艷娥,,出生時間是1978年6月,住址在綏化市北林區(qū)新華鄉(xiāng)某村,;另一張名為李某某,,出生時間是1978年11月,住址同樣在綏化市北林區(qū)新華鄉(xiāng)某村,。盡管警方已經(jīng)換回了戶口,,但她仍能使用之前那張“李某某”的身份證購票。
10月1日,貴州省盤州市,,新郎褚先生接新娘楊女士回家的路上,,與另一對新人婚車迎面相遇,新娘在極其歡樂的氛圍下互換喜扇并送上祝福,,拍攝的攝影師忍不住感慨:從業(yè)十多年,,第一次遇見。
2024-10-10 14:04:26兩婚車相遇新娘互換喜扇傳遞祝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