趙良善指出,,《公路安全保護條例》明確規(guī)定,,因公路建設、公路運營安全等原因需要拆除建筑物和地面構筑物的,,應當給予補償,。若拆遷補償款不到位,涉事拆遷戶可以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訴請確認政府強拆行為違法,,且可就拆遷補償一并主張。若涉事拆遷戶拒不配合拆遷,,只要政府變更方案設計程序合法,,政府就可以權衡各種因素后做出設計變更決定,拆遷戶的反對無效,。
類似的情況也發(fā)生在廣州海珠涌大橋,。該橋于2020年8月3日通車,橋梁行駛至中部時同樣需兩側繞行,正中央是一處小平房,,此事引起網(wǎng)友廣泛關注,。屋主稱:“此前由于對政府部門提供的多套安置房源位置和朝向不滿,所以并未達成共識,,故選擇留守舊房,。”海珠住建局也曾作出回應,,自啟動征拆工作以來,,相關部門一直保持與該業(yè)主的溝通,宣傳解讀拆遷政策,,詳細講解拆遷補償標準,,并提供多種方式供業(yè)主參考,但一直未能達成共識,。
近日,,一名網(wǎng)友以11元的價格拍得山東威海乳山一套40余平方米海景房的消息引起了廣泛關注,。這套海景房已在12日完成過戶,過戶產(chǎn)生的420多元契稅費用由拍賣公司承擔
2024-11-14 08:05:12戶主稱不會賣11元網(wǎng)拍海景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