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2日,,廣州交警在天河立交路面查處電動自行車涉牌、車主未戴頭盔等交通違法行為,。從當天起,,廣州交警將開展全市電動自行車重點違法行為整治行動,,嚴查電動自行車涉牌,、非法改裝,、騎乘人員不戴頭盔,、闖紅燈,、闖限行等交通違法行為,,進一步凈化道路出行環(huán)境。
自2024年12月30日《廣州市電動自行車管理規(guī)定》正式實施以來,,廣州通過構建綜合治理模式,,不斷優(yōu)化電動自行車通行條件,開展新規(guī)普法,,依托視頻取證設備抓拍取證,,通過“定點整治+溯源追究”的執(zhí)法模式嚴查重點違法行為,進一步規(guī)范電動自行車通行秩序。據統(tǒng)計,,自《規(guī)定》正式實施以來,,全市查處電動自行車各類交通違法行為同比上升超過130%,涉電動自行車交通事故亡人數同比下降近30%,。
盡管綜合治理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電動自行車通行問題依然存在。目前廣州電動自行車上牌量已達580多萬輛,,相關交通安全問題備受關注,。因此,廣州交警將開展全市電動自行車重點違法行為整治行動,,嚴查嚴管電動自行車各類交通違法行為,,對沖卡等嚴重違法行為采取事后追溯處罰手段,全面強化執(zhí)法管控,。
為保障電動自行車“有路走”,廣州交警堅持“精細管理”,,通過不斷開辟道路資源優(yōu)化新路徑,。去年以來,廣州交警聯(lián)合相關職能部門在新港路,、中山大道西,、機場路等路段開展“機非混行車道”試點工作,在沒有增加道路資源的情況下,,進一步規(guī)范電動自行車通行秩序,。截至目前,廣州共設置了15條“機非混行車道”,。交警部門將收集試行階段的實際效果,,不斷優(yōu)化提升相關舉措。
此外,,推進實施多個點位“微改造”,。例如,在金沙洲大橋東行上橋合流處拓寬非機動車駐足空間,、實施機非交替放行,,優(yōu)化西堤二馬路人民橋段、廣園東路禺東西路慢行交通組織,,在冼村路段設置后繞式公交車站,,推進東風路、解放路人行天橋梯道坡面改造等,,不斷優(yōu)化通行條件,,保障電動自行車“有路走”。
廣州交警部門提醒,根據《規(guī)定》,,電動自行車有3次以上違法記錄且經通知后拒不接受處理的,,交警部門可以扣留車輛。交警提醒廣大市民:駕駛電動自行車發(fā)生交通違法行為要及時處理,;電動自行車所有人聯(lián)系方式,、身份證明名稱或號碼有變更的,應在十個工作日內向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備案,,避免造成不便,。
電動自行車管理工作是系統(tǒng)工程和民生工程,需要全市各職能部門,、各區(qū)通力合作,,全社會積極參與。接下來,,廣州交警將按照《規(guī)定》的相關要求,,和廣大市民群眾一起努力,通過依法推動綜合治理,,減少電動自行車傷亡事故,,營造更加安全有序的道路交通環(huán)境。請廣大電動自行車駕乘人員自覺守法,,安全文明出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