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家解讀訂婚強奸案二審判決結(jié)果 維持原判引發(fā)討論,。4月16日上午,,大同市中級人民法院對上訴人席某某強奸案進行了公開宣判,,二審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此前,,男方母親鄭女士曾表示,,她期待二審判決有一個公平公正的結(jié)果,。
二審法院審理查明,2023年1月30日,,席某某與被害人通過婚介機構(gòu)介紹認識并確定戀愛關系,;同年5月1日,雙方訂立婚約,;5月2日下午,,席某某不顧被害人反抗,強行與其發(fā)生性關系,。山西省陽高縣人民法院一審以強奸罪判處席某某有期徒刑三年,,席某某隨后提出上訴。
二審法院認為,,席某某的行為構(gòu)成強奸罪,。一審法院認定事實清楚,,證據(jù)確實、充分,,定罪準確,,審判程序合法??紤]到席某某與被害人屬戀愛關系,,并且在被害人一方報警后,席某某主動到公安機關接受調(diào)查,,一審法院酌情對其從輕處罰,,量刑適當。
同日,,涉及的婚約財產(chǎn)糾紛案也進行了二審宣判。二審法院查明,,女方已將10萬元彩禮款及兩枚戒指退至婚介機構(gòu),,但男方拒絕領取。一審法院因此駁回男方關于返還婚約財物的訴訟請求,。二審期間,,法院通知保管方將彩禮款及戒指送至法院,男方仍不領取,。最終,,二審法院判決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4月14日,,鄭女士在接受采訪時再次表達了希望兒子能“被宣告無罪”的愿望。3月25日,,山西大同“訂婚強奸案”二審刑事,、民事案件在大同市中級人民法院開庭,未當庭宣判,。庭審中,,男女雙方是否發(fā)生實質(zhì)性性行為成為焦點。
鄭女士提到,,2023年5月2日晚的一段錄音是兒子席某某成立強奸罪的重要證據(jù),。錄音中,吳某某的母親詢問席某某是否承認強暴吳某某,,席某某回應“嗯”,。鄭女士解釋稱,兒子當時出于對長輩的尊重,,不想發(fā)生沖突,,所以應付了一句,。
2023年12月25日,陽高縣人民法院一審公開宣判被告人席某某強奸一案,,判處其有期徒刑三年,。經(jīng)法院審理查明,席某某與被害人在交往期間口頭約定訂婚彩禮18.8萬元,。5月1日,,席某某家為二人舉辦訂婚儀式,當日交付彩禮10萬元和7.2克戒指,。同時,,席某某及其父母書面承諾,結(jié)婚一年后在房屋產(chǎn)權證上添加被害人的名字,。次日中午,,被害人一方宴請席某某。飯后,,席某某和被害人一同前往席某某的住處,,席某某向被害人提出發(fā)生性關系,遭到拒絕后,,仍強行與被害人發(fā)生了性關系,。專家解讀訂婚強奸案二審判決結(jié)果 維持原判引發(fā)討論。
2025年4月16日,,山西省大同市中級人民法院對上訴人席某某強奸案進行了公開宣判
2025-04-16 10:14:34訂婚強奸案二審駁回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