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8月16日,,宋某明故意傷害罪刑事附帶民事案件在長沙市岳麓區(qū)人民法院開庭審理,,經(jīng)過8個小時的審理,,法庭宣布擇日宣判或另行開庭審理,。同年11月27日,案件第二次開庭審理,法院以故意傷害罪判處被告人宋某明有期徒刑五年,禁止其從事密切接觸未成年人的工作,,同時駁回了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劉某宸的附帶民事訴訟請求,。
法院經(jīng)審理查明,,2023年9月6日16時許,宋某明在課后服務期間,,因多次制止,、管束學生喧鬧無效,將半截三角尺扔向一名吵鬧的學生,,意外砸中前座劉某宸額部,,致其重傷、九級傷殘,。法院認為,,宋某明身為教師對未成年學生實施傷害,影響惡劣,,應依法從嚴懲處,,但因其有自首等從輕情節(jié),最終決定從輕處罰,。宣判后,,宋某明和劉某宸均提出上訴,但檢察院認為一審判決認定事實清楚,,證據(jù)確實充分,,適用法律正確,程序合法,,量刑適當,,決定不予抗訴,。
6月19日,,長沙9歲女孩被老師用三角尺砸傷頭骨案的當事人劉某宸的母親郭女士在社交平臺發(fā)布視頻稱,她近日遭到多個私人社交賬號的死亡威脅,,并揚言報復,。當天,她向長沙當?shù)毓矙C關報警
2025-06-21 12:50:34被老師打碎頭骨女孩母親稱遭死亡威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