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長沙的劉先生在湖南豐旭線纜有限公司購買了一批電纜,,并要求公司將部分電纜寄至陜西進行檢測。結果顯示,,這些電纜不僅低于國家推薦標準,,也未達到該公司提供的企業(yè)標準。7月15日,,多家媒體記者來到湖南豐旭線纜有限公司,,公司謝姓負責人回應稱所有產品都是合格的,并建議走法律程序,。然而,,在回應過程中,,該負責人突然砸碎了一名記者的攝像機,,并試圖搶奪其手機。
當天下午,,據知情人透露,,這位負責人確實摔壞了一臺攝像機,當事記者已前往派出所做筆錄。記者多次嘗試聯(lián)系湖南豐旭線纜有限公司網站上的電話,,但對方要么表示打錯了,,要么不接電話。據其他媒體報道,,該公司解釋稱,,之所以砸記者的攝像機是因為他們要求刪除拍攝的畫面,而記者在拉扯過程中侵犯了他們的隱私,、肖像權和商業(yè)秘密,。
對此,湖北征和律師事務所董文明律師指出,,從視頻來看,,該公司負責人的行為已經違法,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九條之規(guī)定,,故意損毀公私財物的行為將面臨拘留和罰款,。如果被毀壞的攝像機價值超過五千元,,則可能涉嫌構成故意毀壞財物罪,并需承擔相應賠償責任,。河南澤槿律師事務所主任付建和湖北今天律師事務所張志健律師也認為,,這種行為違反了《治安管理處罰法》,可能面臨行政拘留和罰款,。如果損失金額較大,,還可能觸犯《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條,,面臨更嚴厲的刑事處罰,。
湖南長沙的劉先生在湖南豐旭線纜有限公司購買了一批電纜,,并要求公司將部分電纜寄至陜西進行檢測。結果顯示,,這批電纜不僅低于國家推薦標準,也未達到該公司提供的企業(yè)標準
2025-07-15 17:41:06企業(yè)負責人回應砸壞記者設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