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某的父親在她與曹某結婚后,,一直向她索要錢財,并勸說她通過訂婚的方式騙取彩禮,,以幫助弟弟籌辦婚禮,。如果不給錢,他就威脅將她已婚的事實告訴曹某,。面對父女倆的供詞,案件的責任歸屬引人深思。
2012年7月,,15歲的李某在父親的安排下與鄰村的張某結婚,婚后生育了四個孩子,,并于2017年9月補辦了結婚登記,。婚后李某不甘于現狀,,于2022年初離家出走,。
2022年4月,李某隱瞞自己已婚育的事實,,與曹某確立戀愛關系,。李某的父親李某國最初以曹某家貧為由反對兩人交往,但在得知曹某愿意支付高額彩禮后改變態(tài)度,,同意他們交往,。李某國租賃房屋冒充李某娘家,并與曹某的家人協(xié)商訂婚事宜,。同年11月,,李某國再次租賃另一處房屋冒充李某的陪嫁房,雇用多人冒充娘家親屬,、伴娘,,幫助李某與曹某舉行婚禮,最終騙取了曹某彩禮錢、聘禮錢和“五金”首飾等財物共計26萬余元,。收到高額彩禮后,,李某國向李某索要了2萬元用于揮霍。
嘗到甜頭的李某國開始勸說李某繼續(xù)騙婚,,而李某也想盡快積累直播帶貨的資金,,于是兩人開啟了“職業(yè)騙婚”的道路。2022年6月,,李某以單身且父親去世的家庭背景,,與網友范某確立戀愛關系。2023年12月,,李某謊稱懷孕,,李某國以繼父的身份與范某家人商定訂婚事宜,騙取了范某彩禮錢,、“五金”首飾等財物共計23萬余元,。2022年12月,李某謊稱其父是上海某著名汽車品牌售后車間主任,、自己名下有兩套全款房,,與家庭優(yōu)渥的申某確立男女朋友關系。2023年7月與申某訂婚,,騙取了申某彩禮錢,、“送好”錢、“五金”首飾錢等財物合計33萬余元,。
2024年1月,,范某發(fā)現李某與曹某有聯系,并看到李某與別人的婚紗照,,提出終止關系并要求返還彩禮,。此時的李某沉浸在酒吧夜店的奢靡生活中,錢財早已被揮霍一空,。為了盡快補齊彩禮錢,,李某緊急物色了下一個目標趙某。認識趙某后,,李某以母親患癌,、要達成父母遺愿為由催促趙某訂婚,雙方在認識的第14天訂婚,。拿到彩禮的第三天,,李某便失聯。趙某找到李某的陪嫁房屋地址,,發(fā)現所謂的全款購買的房屋實際上是租賃的,,且李某在此房內舉辦過婚禮。感到被騙的趙某于3月5日向公安機關報案。至此,,騙婚劇本被迫“殺青”,。其他三位被害人在接到公安干警的電話后,才發(fā)現被騙,。
2022年4月至2024年2月,,李某和李某國先后騙取曹某、申某,、范某,、趙某四人財物共計101萬元,最短騙婚周期僅為14天,,最高詐騙金額達33萬元,。為掩蓋真相,李某在河南省開封,、漯河,、周口三地與被害人“周旋”,拖延結婚事宜,。
2024年3月15日,,鹿邑縣公安局對該案立案偵查。經鹿邑縣檢察院提起公訴,,12月30日,,法院以詐騙罪分別判處李某有期徒刑十二年、李某國有期徒刑十一年,,各并處罰金。李某不服判決,,稱對詐騙曹某的犯罪事實和詐騙數額有異議,,提出上訴。面對李某的辯解,,辦案檢察官認真梳理審查案件,,調取證據鏈,理清作案時間,,進一步明確詐騙金額和犯罪事實,。雖然李某和曹某共同生活時間較長并舉辦了婚禮,但她隱瞞已婚育的事實,,在2023年5月與曹某訂婚后又于7月與申某訂婚,,在11月與曹某舉辦婚禮后又于12月與范某訂婚。這種維系多線婚戀關系的行為具有明顯的欺詐性,,符合詐騙罪隱瞞事實,、騙取他人財物的行為特征。李某用彩禮錢給曹某購買部分家具和車輛,是贓物的處置問題,,不能否認詐騙事實的存在,。近日,二審法院經審理,,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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