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5日,,遼寧朝陽市大凌河景區(qū)內,,一支徒步隊與消防車、救護車在道路上僵持引起熱議,。據現場目擊者發(fā)布的視頻顯示,,100多人的徒步隊列隊時遇到消防車和救護車,救護車開著雙閃提醒鳴笛變道上前,,與徒步隊正面“碰上”,,雙方在路上“僵持”幾十秒,最終救護車讓到一邊,,徒步團繞行通過,。
7月18日,徒步隊隊長表示,,網上說徒步隊故意阻擋救援車隊是不實的,,給他們貼上“暴走團”的標簽是在“妖魔化”徒步隊。據媒體報道,,應急車隊當時并非執(zhí)行緊急任務,,當地公安部門正對事件細節(jié)進行核查,暫未對涉事徒步團成員采取處罰措施,。
徒步隊隊長解釋稱,,應急車輛只是去備勤而非執(zhí)行緊急任務,雙方遇到之后,,她和救護車司機交涉了幾十秒,隨后救護車挪了位置,,不存在逼停,、阻攔車輛的意思。但在廣大網友看來,,救護車和消防車是緊急救援的特種車輛,,隨時可能出發(fā)救人,普通行人和車輛遇上特種車輛,,第一反應就該是主動避讓,,哪有先想著交涉的道理?更讓人難以接受的是,,最終居然是救護車做出了讓步,。有網友直言,這種“人多就有理”的姿態(tài),,活脫脫就是“馬路霸王”的做派,。不少人也反駁道,,真正讓徒步隊形象受損,面目可憎的,,正是這種寸步不讓,,任性妄為的舉動。
此事從網友曝光到目前各方回應,,有幾個關鍵事實仍需厘清,。在路權劃分不夠明確的景區(qū)內部道路上,非緊急任務狀態(tài)的應急車輛與大型徒步團,,究竟應該誰先走,?徒步隊認為,為了隊員安全,,就應該讓他們先走,,法律也規(guī)定,消防車和救護車并非執(zhí)行緊急任務時,,不享有優(yōu)先通行權,。但公眾普遍覺得,救護車,、消防車的公共服務屬性決定了它們應該被讓行,。這種認知的背后,是人們對“生命通道”的本能守護,。徒步隊“沒有讓行”的行為是否違法,,還需進一步定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