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時卓偉微博轉了自己旗下全明星探寫的《賭壇先鋒我無罪 影壇后媽君有情》的文章,,汪峰認為這是污蔑他是“賭壇先鋒”,并以此為依據(jù)將卓偉告上法庭,要求賠償200萬精神損失費,。
但是法院兩次認定,,只有標題帶有“賭壇先鋒”一詞,,內容無相關描述,,標題傳達給公眾的內容相對有限,,加上其他原因最終不支持汪峰的訴訟:
以上三個典型案例我們可以看出,,明星剛了卓偉之后,,他卻越來越火。出于各種顧忌,,加之有汪峰的先例,,所以你看卓偉最近爆鹿晗有私生子,說跑男團隊有人出軌等等八卦時,,明星的工作室一般是發(fā)聲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