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得幾年前看到過一句話:
帶不走的留不下,,留不下的別牽掛,。(請忍一忍,其實沒想非主流的,。,。。)
正因為這樣,,所以才會有很多人紋身,,當做對某件事情的紀念。
一直覺得紋身是件很酷的事情,代表著個性,,信仰的存在,。有機會一定去試一試。
what,?八卦而已,,干嘛這么矯情!,?好啦,,開始今天的主題:
那些愛豆身上的紋身,背后故事堪比連續(xù)劇~來來來,,一起看看吧
鹿晗
鹿晗的紋身是在左臂上的拉丁文,,中文意思是:“我思故我在”?!?/p>
據(jù)說這個紋身是從去年開始就一直在鹿晗左臂上,,除了展示自己的power之外,也是一種激勵自己的方式,,很有哲理對不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