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如一個人揣著滿兜錢到你家,,你明知其是貪污犯,,錢來的不干凈,你還容留他在你家過夜嗎,?你還高高興興收他的“小費”嗎,? 我想你不會,犯不著為這么點錢玷污自己的名譽,,對不,?
可是,世界上有一個叫加拿大的國家不是這樣想的,。這不,,自從中國政府正式對外公布上月公布紅色通緝令后,媒體就挖掘溫哥華房地產(chǎn)開發(fā)商Mo Yeung Ching就是名列紅色通緝令中因貪污,、窩藏轉移贓物被通緝的程慕陽,。
讓人咋舌的是,盡管包括新華國際在內(nèi)的諸多媒體做了事實調(diào)查,,媒體狂轟亂炸了近半個月,,但加拿大方面至今是裝聾作啞,沒有動靜,,“忍”功真讓人佩服,。殊不知,在許多中國民眾看來,,容留程慕陽是加拿大的恥辱,。
恥辱之一是,,明知故留,。通緝程慕陽的紅色通緝令是由國際刑警組織中國國家中心局發(fā)出,,其權威性不言而喻,。而中加兩國媒體也深入挖掘,把程慕陽在加拿大的所作所為來個大掃描,,包括家庭住址,、生意情況,、政治活動,。說一句不客氣的話,,就差那根繩子引著加拿大司法部門上門取調(diào)查了,。然而,盡管媒體已經(jīng)炒了近半個月,,加拿大方面還是穩(wěn)坐泰山,,一點動靜沒有,程慕陽還在逍遙,。
恥辱之二是,,加拿大一些政商界不與貪污犯做根本切割,,更毫無作為,。從媒體報道的情況看,程慕陽一貫“多頭押寶”,,捐款給加拿大的一些黨派,,但至今一些黨派只是紛紛自辯稱,并不知曉捐款者是否違法,,并承諾一旦程慕陽被判有罪或遣返回中國,,將退回“來源不正當?shù)恼潍I金”。明眼人看得出,,這分明是把責任推給加拿大司法部門,,為自己撇清責任。這些政黨政客都秉持著“雙重標準”,,心里沒有一桿秤,。試想,若程慕陽是本土嫌犯,,這些政黨還不早就動手,,敦促政府采取措施,為自己選票掙分,,唯恐落后,。
恥辱之三是,不要拿程慕陽作為籌碼,,搞成另一個“賴昌星”,。眾所周知,當年為了一個賴昌星,,中加兩國引渡博奕長達12年,,案子里拆射出眼花繚亂的怪象,國人不勝感嘆,。正是由于加拿大方面的不作為,,加拿大已淪為“中國貪官的樂園”,不知加拿大是以此為榮還是為恥,。
前有賴昌星,,今有程慕陽。而且,程慕陽事件也許只是冰山之一角,,媒體報道起碼還有原云南國稅局官員李文革,、原遼寧省希瑞集團有限公司董事長楊希利、原中石化北京燕山石油化工有限公司財務部高級主管方翠英三名中國外逃通緝令上的官員目前居住在加拿大,,真是讓人嘆為觀止呀!
境外不是法外,。中國政府堅決懲治腐敗,中國的“天網(wǎng)”行動得到廣大老百姓的熱烈擁護,。民心不可違,。加拿大若想做真“紳士”,早日行動去除上述三大恥辱是正道,。否則,,在中國老百姓心目中,加拿大與窩藏犯無異,。不過,,若是加拿大不在乎自己名聲,我們也沒辦法,。 (作者:吳黎明 新華國際客戶端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