黨的領導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最本質的特征,,是社會主義法治最根本的保證,。把黨的領導貫徹到依法治國全過程和各方面,是我國社會主義法治建設的一條基本經驗,。
2.堅持人民主體地位
人民是全面依法治國的主體力量,。堅持人民主體地位所要解決的是全面依法治國的治者與被治者之間的關系問題。
要始終堅持法治建設為了人民,、 依靠人民,、 造福人民、 保護人民,以保障人民根本權益為出發(fā)點和落腳點,,保證人民依法享有廣泛的權利和自由,、承擔應盡的義務,維護社會公平正義,,促進共同富裕,;
充分發(fā)揚民主,保證人民在黨的領導下, 依照法律規(guī)定, 通過各種途徑和形式管理國家事務, 管理經濟文化事業(yè),,管理社會事務,,讓法律為人民所掌握、所遵守,、所運用,。
3.堅持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道路
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道路,,是我國社會主義法治建設成就和經驗的集中體現,,是唯一正確的道路。走好這條道路,,必須從我國實際出發(fā),,突出中國特色、實踐特色,、時代特色,,既不能罔顧國情、超越階段,,也不能因循守舊,、墨守成規(guī)。
4.堅持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
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總目標是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是一個內容豐富的有機整體,,是我國法治建設的“綱”,,是國家治理體系的骨干工程。
5.堅持依法治國,、依法執(zhí)政,、依法行政共同推進,法治國家,、法治政府,、法治社會一體建設
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要求將全面依法治國作為一個系統(tǒng)工程來進行整體謀劃,,充分實現“共同推進”和“一體建設”的有機結合,,高度重視整合力量、發(fā)揮各方面的積極性和主動性。
6.堅持依憲治國,、依憲執(zhí)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