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標題:電動自行車登記規(guī)定公布
11月1日起,,《北京市非機動車管理條例》正式實施,,《條例》明確規(guī)定了電動自行車需登記掛牌才可上道路行駛。昨天交管部門發(fā)布通告,,公布了《北京市電動自行車登記規(guī)定》,,對列入《北京市電動自行車產品目錄》的電動自行車辦理注冊,、轉移、注銷登記,以及補,、換領電動自行車號牌或行駛證等的管理進行明確規(guī)定,。該《規(guī)定》將于明日起正式實施。交管部門表示,,本著方便群眾,、簡化流程的原則,該《規(guī)定》在申請材料,、登記時限,、辦理流程等方面均作了較大幅度的精簡或放寬。
電動自行車車主只需要提供身份證明,、購車憑證,、車輛整車出廠合格證明即可辦理登記,窗口工作人員將為群眾免費復印申請材料,。對于大陸,、港澳臺居民,軍人,,華僑,,外國人,以及相關機構,、組織身份證明的具體要求,,《規(guī)定》已進行詳細的說明。其中居民,、軍人(含武警)的身份證明,,是公安機關核發(fā)的《居民身份證》或者《臨時居民身份證》。
根據《北京市非機動車管理條例》規(guī)定,,申請電動自行車登記的,,應當自購買之日起15日內到公安交通管理部門申請注冊登記。為了方便在《條例》實施前已購買電動自行車的市民辦理手續(xù),,《規(guī)定》對該部分既有的電動自行車放寬登記時限至明年4月30日,,即2018年11月1日前購買的,符合國家相關技術標準且在《北京市電動自行車產品目錄》內的電動自行車,,在2019年4月30日前均可辦理注冊登記,。
電動自行車車主到非機動車登記站提交申請資料并交驗車輛,由工作人員審核手續(xù)資料,,符合登記條件的,,工作人員拍攝車輛照片后,會制作并免費核發(fā)號牌及行駛證,,市民可自愿選擇到全市任意一個交通支(大)隊的非機動車登記站進行辦理,。交管部門目前也正在進一步拓展服務站點,,讓群眾辦理相關業(yè)務更加方便快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