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廣西森林公安局在梧州市,、河池市連破兩起涉及野生動物案件。相關嫌疑人已被警方控制,,兩起案件正在進一步處置中,。
梧州:男子非法收購野生動物泡“藥酒”被刑事強制措施
3月7日凌晨1點左右,梧州市森林公安局接到報警稱,,有人長期收購野生動物泡“藥酒”,。接警后,民警迅速趕赴現(xiàn)場調查,,于當日凌晨兩點左右成功在某棟私宅內查獲大量野生動物浸泡的“藥酒”,并成功抓獲犯罪嫌疑人莫某,。
現(xiàn)場共查獲野生動物泡酒39瓶,其中疑似猴子(死體)3只,,疑似蛤蚧(死體)34只,,疑似鷹類動物(死體)17只,疑似蛇類(死體)26條,,疑似豹貓(死體)5只,,疑似蛙類(死體)80只,疑似海馬(死體)75只,。
經查,犯罪嫌疑人莫某為自由職業(yè)人員,,長期以來沉迷于收購各種野生動物用來浸泡“藥酒”,。當森林公安民警入戶搜查時,他便藏匿在四樓天棚隱蔽處,,并將非法飼養(yǎng)的一只猴子放生以逃避追責,。
3月9日傍晚,放生的猴子回到犯罪嫌疑人莫某的飼養(yǎng)地附近覓食,,接到消息的森林公安民警迅速和野生動植物保護站工作人員趕到現(xiàn)場,,在專業(yè)人員協(xié)助下,,成功捕捉猴子。經初步鑒定,,該猴子為獼猴,,屬國家二級保護動物。
目前,,獼猴已移交給梧州市野生動植物保護站進行進一步救助。犯罪嫌疑人莫某因涉嫌非法收購珍貴,、瀕危野生動物被森林公安機關依法采取刑事強制措施,,案件在進一步偵辦中。
河池:森警查獲一起非法獵捕珍貴,、瀕危野生動物案
3月11日上午,,河池市巴馬縣森林公安局接到群眾舉報稱,鳳凰鄉(xiāng)德納村京干屯有人非法獵捕猴子,,請求森林公安出警處置,。
接警后,,民警立即前往現(xiàn)場,,現(xiàn)場抓獲犯罪嫌疑人羅某,并在其家中查獲一批野生動物,,包括疑似國家二級保護野生動物猴類1只,、鷹類1只、鳥類6只,,獵捕工具獵夾10個,。
經審訊,,犯罪嫌疑人羅某如實供述了其于2018年6月期間,,在自家耕地勞作時發(fā)現(xiàn)附近山上鳥類叫聲很動聽,為好奇把玩,,便上街購買尼龍網進行獵捕,,共捕到鳥類6只,其中畫眉鳥5只,,斑鳩1只,。又因家里養(yǎng)的雞被老鷹獵食、莊稼被猴子破壞,,遂在自家玉米地,、雞籠旁布放獵獸夾,于2019年8月至9月,,分別捕獲猴子和老鷹各1只,,并將上述野生動物養(yǎng)在家中,。
犯罪嫌疑人羅某明知非法獵捕,、飼養(yǎng)野生動物屬違法行為,,但自認為不是為了出售或食用,從而抱持僥幸心理,,被捕后痛悔不已,。目前,查獲的野生動物已送往廣西壯族自治區(qū)陸生野生動物救護研究與疫病監(jiān)測中心進行鑒定,、救助,。犯罪嫌疑人羅某被依法采取刑事強制措施,案件仍在進一步偵辦中,。
(總臺央視記者 傅琦恩 沈慶 黎學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