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堅持全面依法治國,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國家制度和國家治理體系的顯著優(yōu)勢,。
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實踐向前推進一步,,法治建設就要跟進一步。
5月28日,,十三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表決通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這部法律將于2021年1月1日起施行。同時,,十三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以高票表決通過《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關于建立健全香港特別行政區(qū)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執(zhí)行機制的決定》,。決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這是全面依法治國的生動實踐,,充分彰顯了黨中央推進全面依法治國的堅定決心,。
黨的十八大以來,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從堅持和發(fā)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全局出發(fā),,把全面依法治國納入“四個全面”戰(zhàn)略布局,,提出一系列全面依法治國新理念新思想新戰(zhàn)略。
概括起來,,主要有以下10方面:
(一)
堅持加強黨對依法治國的領導
黨的領導是社會主義法治最根本的保證,。
全面依法治國決不是要削弱黨的領導,而是要加強和改善黨的領導,,不斷提高黨領導依法治國的能力和水平,,鞏固黨的執(zhí)政地位。
必須堅持實現(xiàn)黨領導立法、保證執(zhí)法,、支持司法,、帶頭守法,健全黨領導全面依法治國的制度和工作機制,,通過法定程序使黨的主張成為國家意志,、形成法律,通過法律保障黨的政策有效實施,,確保全面依法治國正確方向,。